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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生性騷擾適用擴大至實習場域 潘文忠:研議實習指導人員納規

    2023-07-20 09:51 / 作者 吳家豪
    教育部長潘文忠。陳品佑攝
    立院教育文化委員會今(7/20)審查《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等案,教育部長潘文忠於會前受訪表示,針對民進黨立委陳靜敏等人提案要求將學生在實習場域遭受性騷行為納入《性別平等教育法》適用範圍,他說,會評估將校外實習指導人員納入規範。

    陳靜敏等19位立委提案,針對現行《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條明定,實習生若在實習期間遭受性騷擾,將適用《性別工作平等法》規範;而該法施行細則第4條規定,實習生所屬學校知悉學生於實習期間遭受性騷擾時,應督促實習單位採取糾正和補救措施,並提供必要協助,而這次修法則希望,在《性別平等教育法》納入學生實習場域。

    針對此提案,潘文忠表示,將會評估將實習場域、指導人員等,也納入《性別平等教育法》規範範圍,以及規範指導人員互動關係,此外,由於性平修法也將研擬把「師生戀」納入規範,因此目前初步將訂以成年、未成年為分水嶺,目前是朝向未成年一律禁止,成年者,如大學、研究生等,則評估之間有無存在權勢關係。

    潘文忠說,成年者部分,若教師與成年學生之間,存在指導、評鑑、教學等關係,當中如何拿捏,希望透過立法,來給予明確規範,後續也會邀請相關團體代表一起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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