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會副秘書長林飛帆發文對黃之鋒表達敬意。資料照。廖瑞祥攝
香港民主運動人士黃之鋒已入獄近6年,昨(5日)再因第二項國安法罪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被判刑10年,兩案共須服刑14年6個月,總刑期僅次於香港《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國安會副秘書長林飛帆昨晚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回憶兩人十多年來的友誼,從台港民主運動、台南騎車閒晃,到人生重要時刻彼此支持,字裡行間流露對老友的不捨與敬意。
林飛帆回憶,兩人初識時都還年輕,黃之鋒剛結束「反國教運動」,台灣則正展開「反媒體壟斷運動」。2014年,兩人各自經歷人生重大轉變,未曾預料日後的命運。他特別提到,當年運動結束後,黃之鋒曾到台南找他,他騎著機車載黃之鋒在市區閒晃,雖然相處短暫,卻永生難忘。
然而,黃之鋒後來每次來到台灣,北京、港府動員幫派及統派團體來攻擊、圍堵,甚至在林飛帆舉行婚禮時,統促黨在婚禮外鬧場抗議,即使如此,黃之鋒依舊遠從香港來給予支持、祝福,「隨後,你面對一連串長達十多年的司法整肅。」
林飛帆感嘆,黃之鋒已身陷囹圄六年,如今再被判十年,「下次再見,不知道會是什麼時候。」但他想謝謝黃之鋒勇敢地為香港、為自由,以及整個追求民主的世代,樹立永不屈撓的典範,最後寫下:「敬你,也敬香港人。願好人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