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譴責行政院再拒副署!民眾黨團斥扭曲時序、破壞憲政

    2026-08-17 23:13 / 作者 楊亞璇
    民眾黨團總召陳清龍。資料照
    針對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8/17)日宣佈,行政院長卓榮泰將以「違反權力分立、比例原則及租稅法律原則」為由,對立法院三讀通過的《臺灣兒少成長及未來帳戶條例》拒絕副署,民眾黨立法院黨團表達最強烈的譴責與憤怒。民眾黨團批,行政院此舉不僅是將政治鬥爭凌駕於解決少子化國安危機之上,更是以傲慢的行政權踐踏最高民意機關的立法權。

    「濫用副署權閹割立法權,行政院才是破壞憲政的元凶。」民眾黨團指出,行政院指控立法院通過法案是「侵害行政權」、「嚴重牴觸權力分立」,這完全是荒謬至極的擴權解釋!憲法賦予行政院長的副署權,絕非讓執政黨拿來當作阻擋民生法案、閹割立法權的政治否決武器。

    民眾黨團指出,行政院不思檢討過去九年來應對少子化成效不進反退的施政怠惰,反而企圖用一紙缺乏法律位階保障、隨時可能跳票的行政命令來取代國家法律,這種「只要執政黨不點頭,立法院通過的法律就不算數」的獨裁心態,才是對民主法治與權力分立最大的踐踏。

    「扭曲時序說謊不打草稿!」民眾黨團批評,在野黨早在去年12月就已提出完整規劃,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大言不慚地強調,賴清德總統於今(2026)年5月27日提出「家庭支持篇」,立法院「遲至」7月24日才三讀通過法案,企圖營造立法院強制調整行政院「已在進行中計畫」的假象。這完全是顛倒是非、扭曲時序的彌天大謊。

    民眾黨團強調,事實上,面對民進黨執政下人口不斷流失的頹勢,台灣民眾黨與中國國民黨兩黨黨主席,早就於去年12月25日共同舉辦記者會,向全體國人正式宣示《臺灣兒少成長及未來帳戶條例》(台灣未來帳戶TFA)的立法方向與具體規劃。在野黨早在去年底就已完成政策研擬並提出解方,行政院卻拿晚了整整半年的空泛行政講稿來護航,甚至反咬立法院破壞政策。請問行政院,到底是誰在超譯時間線?到底是誰在割稻尾卻又拒絕將好政策法制化?

    民眾黨團再批,拿「舊版本」打「三讀版」,行政院連找藉口都不看劇本,行政院聲稱法案中的「企業贊助款」及民眾自存機制恐讓富者存越多,違反比例原則;並指控企業免稅規定未明確訂定要件,違反租稅法律主義。堂堂國家最高行政機關,竟然連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最終條文都沒看清楚。

    民眾黨團表示,民進黨立委與行政院的批評,完全是引用尚未修正的「舊版本」內容。最終三讀通過的版本,早已針對自存款的天花板及免稅條款完成調整,根本沒有行政院所誣指的問題。行政院怠惰至極,「照抄也要抄對,想攻擊也要看劇本!」,用錯誤資訊作為拒絕副署的藉口,把國家大政當成兒戲,令人深感悲哀。

    民眾黨團指出,卓榮泰為反對而反對,將黨派利益徹底凌駕於國家未來之上的惡劣行徑,黨團表達最強烈的譴責與深沉的遺憾。行政院悍然拒絕副署的冷血決定,形同親手埋葬了《臺灣兒少成長及未來帳戶條例》,不僅剝奪了國家對兒少的長遠法制保障,更無情摧毀了年輕人安心成家、勇敢孕育下一代的微小希望。歷史將會記住,是傲慢的執政黨,親手扼殺了台灣挽救少子化危機的關鍵契機。

    此外,李慧芝指稱卓榮泰院長將依憲法副署權,決定不予副署立法院三讀通過之《有線廣播電視法》修正案,民眾黨團反駁,修法初衷即為「標準一致」,行政院不應阻撓法規同步,衛廣業者、有廣業者和廣電業者這三種媒體的本質是一致的,廣電三法關於「黨政軍退出媒體」的精神與規範邏輯向來也應該一致,法規本就不應有差別待遇。立法院推動修法,目的正是為了讓這三部法律的標準全部同步。行政院以「避免相關規定不一致產生執法爭議」為由拒絕副署,卻無視立法院正在將廣電三法標準補齊、調整一致的努力,邏輯充滿矛盾。

    民眾黨團強調,過去黨政軍退出媒體的法規,因為對於間接投資的定義不清楚,導致處罰對象極度不合理:不處罰違法投資持股的政府與政黨,反而去處罰「被投資」的媒體業者。系統經營者根本無從禁止黨政軍經由公開市場進行股權自由交易,將政府與政黨違法的帳算在媒體業者頭上,既不具可歸責性,也嚴重影響產業的公平發展。

    民眾黨團強調,本次修法立意良善,旨在將處罰的對象從媒體經營業者,轉為落實監督違規的政府與政黨。法律應該處罰的是真正具有控制力的政府、政黨和特定人員,而不是懲罰無辜的被投資媒體,這才符合憲法保障的比例原則與財產權。

    民眾黨團批,行政院怠於公布法律,才是破壞體制的元兇,今年初立法院已三讀通過《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案,當時即採納了 NCC 認可的對案,明確規範了黨政軍退出媒體的合理罰則。然而,行政院卓院長至今不副署該法案,導致總統無法依憲公布法律,現在又以相同的理由杯葛《有線廣播電視法》。行政院一再無視立法院撥亂反正、修改惡法的決心,已嚴重損害廣大業者的合法權益。

    民眾黨團說,民進黨團在立法過程中,並未對此修正案表達實質異議,亦未要求進行黨團協商以進一步尋求共識。這顯示該法案的通過具備高度的民主程序正當性。行政院如今卻在法案完成法定程序後,才以莫須有的「違憲疑慮」推翻國會決議,不僅嚴重踐踏立法院的合議制精神,更凸顯其政治操作凌駕於國會民主程序之上。強烈呼籲行政院,應正視現行法規「只罰業者,不罰投資人」的荒謬現狀,尊重立法院為產業建立明確遊戲規則的修法成果,儘速完成副署,讓廣電三法完成最後一哩路。
    楊亞璇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