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溥聰今日在馬英九基金會上,公布多張相關照片與對話記錄。李政龍攝
馬英九基金會日前公開指控前基金會執行長蕭旭岑、王光慈違反財務紀律,今日(5/25)董事長馬英九再委託國安會前秘書長金溥聰大動作召開記者會,指控蕭旭岑收受捐款後,卻未依規定入帳,反倒自行挪用或自行處分。律師黃帝穎對此指出,蕭旭岑侵占基金會公益款等二大罪名,和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相同,猶如柯文哲案翻版。
黃帝穎今日在臉書發文指出,馬英九基金會大動作召開記者會,金溥聰出示蕭旭岑和廈門台商協會會長韓螢煥一起捧著大疊鈔票的照片,指控蕭旭岑曾經收了台商一筆錢卻沒有入帳紀錄,馬英九基金會律師更指出,確實有發現基金會成員在外收受不明捐款、卻未依規定報告,也未向董事會報告,有構成購刑法上背信或公益侵占的嫌疑,「蕭旭岑涉侵占基金會公益款等二大罪名與柯文哲相同。」
黃帝穎提到,刑法公益侵占罪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基金會是公益財團法人,基金會的錢是公益款,任何挪用公款、假公濟私或擅自對外取得他人捐款基金會的款項入私帳,均涉犯刑法公益侵占罪。公益侵占罪的罪名與柯文哲侵占謝國樑母親捐給民眾黨的200萬元等犯行,罪名相同。
黃帝穎續指,刑法背信罪可處5年以下徒刑,蕭旭岑擔任執行長任內屬於為他人處理事務的人,若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謀取不法利益,或損害委託人利益,違背職務行為,涉犯背信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柯文哲犯背信罪,一審判刑2年6月。」
針對馬英九基金會指控,蕭旭岑也發出五點聲明回應,全文如下:
1.調查小組都是社會有聲望人士,更是馬前總統的舊屬,戴代理執行長的同事,立場公正持平。我到大陸的所有行程,都有向馬前總統報告,電視、網路、報紙都有報導,誰能瞞住任何消息?金先生等人不該為了打擊我,用抹黑鬥臭的方式,社會不會認同。
2.今天是金先生因為我說侯友宜選前之夜不讓馬上台的人而告我的案件開庭日,他以前開庭一定親自到場,而且今天他還傳訊證人要問,今天卻為了鬥爭我而放棄出庭開來記者會,這種本身具有利益衝突的行為就是挾怨報復
3.所謂未入帳的捐款,是因馬前總統卸任禮遇即將結束,部分企業與台商希望能捐給馬總統個人。在2024年3月相關的捐款向馬總統請示之後,馬總統指示一切用於公用,此一部分都有向調查小組說明。至於那張照片,印象中是其中之一。有拍照也證明我光明正大,沒有任何問題。
4.有關11月7日馬習會10週年活動,真正原因是10月28日夫人轉來榮總醫生的建議,建議馬前總統不宜再出現任何公開活動,但因11月1日已經答應鄭麗文主席就職,所以協調只出席不致詞,但仍然被媒體拍到大哭的畫面。因此決定馬前總統不再出席任何公開活動,這是總統及馬家人及夫人都知情且同意的事,如果我所言不實,歡迎馬家人及夫人發新聞稿來駁斥我。
5.今天公布的大部分資訊,調查小組都查過了,我也有舉證說明,相信調查報告內容都有。金先生等人卻執意開記者會散佈不實訊息,本人決定提告金先生等今天開記者會的人士。另外也懇請調查小組公布調查報告,讓大眾知道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