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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英九基金會對蕭旭岑案下通牒 調查小組反嗆:基金會違財團法、拐騙董事

    2026-05-19 19:49 / 作者 周志豪
    馬英九基金會董事李德維。廖瑞祥攝(資料照)
    記者周志豪/台北報導

    馬英九基金會不滿董事會3人調查小組就前執行長蕭旭岑、王光慈涉財政紀律案調查緩慢,今下最後通牒,要求27日提交報告,否則前總統馬英九將親上火線說明。調查小組晚間發新聞稿反嗆,基金會強設調查期限,實屬不當。

    對於基金會斥責董事李德維明明已親口答應馬英九21日可提調查報告卻否認,是發言反覆、言而無信。李回應,答應21日開董事會與完成調查報告,是因基金會「拐騙」,反批對基金會為達目的不擇手段行為,深感不恥。

    李德維表示,接獲馬英九致電時,電話中明確表達建議3人小組調查報告出爐後再開董事會,但基金會提及其他董事已同意21日開會,才同意配合,但事後求證其他董事,完全沒人同意。

    李德維說,也因答應21日召開董事會狀況下,才一併表示會努力21日前完成調查報告,但當他知曉受騙、上當後,完全無法接受基金會要求。

    馬英九基金會3人調查小組表示,董事會是財團法人最高機關,三人調查小組是董事會正式決議組成,本會內部資料基金會相關員工無權外洩,遑論妄稱事實或真相,如有違法行為,必將追究到底。

    3人調查小組也提到,有關調查小組的調查進度與完成時間,應由調查小組基於事實需要決定,基金會無權置喙,甚至於強行設下期限,也實屬不當。調查小組批評,基金會罔顧事實,惡意批評調查工作,對調查小組是種侮辱。

    3人調查小組也指出,調查小組要求基金會提供調查資料,基金會也尚未完全提供;小組擬約談人員,也尚未約談完畢,董事會應待調查報告出爐後再議。

    調查小組指出,自3月27日董事會成立以來,在清明長假期間(4/3、4/6)召開兩次會議,4月20日始收到部分紙本資料,隔日隨即進行約談工作,顯示三人調查小組力求盡早完成調查工作之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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