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蔻。資料照。侯柏青攝
名嘴周玉蔻曾在2017年評論旺中集團「中共國台辦傳聲筒」挨告,雙方調解成功,但議定周玉蔻評論旺中及共產黨政權時負有查證義務,否則將面臨千萬違約金。但周玉蔻後續卻未經查證就貼文批「中天新聞台背後有共產黨」、「旺中老闆蔡衍明被共產黨操控」等。旺中及蔡衍明據此求償1000萬違約金,一審判280萬元,二審今加碼判賠320萬,並命周玉蔻移除貼文。可上訴。
蔡衍明及中天電視台主張,周玉蔻曾於2017年10月在電視節目及臉書公開散布蔡衍明和旺中集團為「中共國台辦傳聲筒」,旺中提告後,兩造在2018年於台北地院成立調解並作成調解筆錄,周玉蔻承諾不再針對旺中進行攻擊性或惡意評論,並同意發表言論時應先詢問旺中進行相關查證及衡平報導,如有違反就同意支付懲罰性違約金1000萬元。
不過,周玉蔻卻在2020年10月20日到10月25日間,陸續在電視台、媒體受訪及個人臉書發表評論,指稱中天電視台「與人民日報同一個鼻孔出氣,同一個標題」、「在台灣製造毛澤東的新華社、新華電台、新華日報」、「這不是關一家新聞台,關一家電視台,而是背後的共產黨指揮的力量」、「國台辦下令,中天新聞台要好好的攻擊」。
周玉蔻另指,中天電視台「背後有共產黨」、「中天所做的事情,就是替中國共產黨在台灣做文宣洗腦工作」、「就是中國共產黨在台灣的文宣工具」。她還稱,蔡衍明「被中國共產黨操控」、「恭謹向時任國台辦主任王毅報告,聆聽其下達指令」。
中天電視台外觀。資料照。陳品佑攝
蔡衍明及中天電視台據此向周玉蔻請求1000萬元懲罰性違約金,並要求法院判她在《中國時報》、《聯合報》、《自由時報》及《壹蘋新聞網》刊登1天的澄清啟事,另須刪除臉書上的貼文。
一審判賠280萬元(蔡衍明80萬、中天200萬),雙方上訴高院纏訟,今天二審結果出爐,高院加碼判賠320萬元。
高院合議庭認為,根據調解筆錄的文義解釋,雙方議定的項目應為,周玉蔻如果針對「蔡衍明、旺中集團與中共政權有密切關聯、受中共政權指揮、控制的事項」進行報導或評論前,應先踐行查證義務。不過,周玉蔻在本案並未舉證,她在發表上述言論前曾進行查證,確實違反約定,應給付懲罰性違約金。合議庭綜合上訴人所受到的損害及周玉蔻違約程度等情況,認定調解筆錄約定「就每一個違約行為均給付1000萬元違約金」,金額稍嫌過高,審酌後認為中天電視台可請求240萬元違約金,蔡衍明得請求80萬元違約金,另命周玉蔻必須移除涉及違約的個人臉書言論,但不需刊登澄清啟事。
此外,合議庭考量部分言論,是源自於周玉蔻指稱她的採訪和言論自由被中天集團打壓、汙衊和誹謗,這部分和原本調解筆錄的約定無關,因此不須給付損害賠償。全案仍可上訴。本案合議庭成員為審判長黃雯惠、受命法官宋泓璟及陪席法官林佑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