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指出,近年查獲電信詐欺集團數逐年提高。呂志明攝
民眾黨近日提出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主張刪除「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作為羈押原因,法務部表示,該修正案若通過,恐對犯罪偵查效能及社會治安造成嚴重衝擊,呼籲修法過程應審慎衡酌犯罪追訴與公共利益,不能僅因個案而動搖制度基礎,避免侵蝕司法公信力。
羈押核心功能恐受損 證據保全面臨挑戰法務部指出,羈押制度的核心目的在於防止被告逃亡及保全證據,以確保國家刑罰權的實現。若刪除「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作為羈押原因,可能導致被告有機會脅迫或利誘共犯及證人,進而妨害真實發現。法務部強調,具體個案中若有事證顯示被告可能勾串共犯或證人,羈押措施便是防止此類行為的重要手段,若失去此羈押原因,恐使司法無法有效保護證人並維持案件公正性。
截至今年7月底,全國羈押總人數分析。呂志明攝
犯罪型態日趨複雜 刪除羈押原因恐影響打擊犯罪法務部進一步指出,當前多數犯罪案件具有共犯結構,甚至呈現集團化或組織化趨勢,包括詐欺、虐童、貪瀆、賄選乃至於涉及國家安全的間諜案件等,均存在勾串滅證的風險。現行羈押替代措施僅能防止被告逃匿,難以有效防範勾串行為。若刪除相關羈押原因,被告可能迅速串供滅證,偵查機關將面臨鞏固事證及追溯犯罪網絡的困難,對社會治安及民眾權益造成威脅。
法務部分析近年電信詐欺聲請羈押獲准及串滅證事由人數分析。呂志明攝
司法制度不可因個案動搖 修法應以公共利益為核心法務部強調,司法制度是捍衛社會安全與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其設計應以整體公共利益為核心,不能僅因個案需求而動搖制度基礎。若刪除「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羈押原因,恐使司法難以充分發揮功能,導致刑罰權落空、真實發現受阻,進一步危及社會安全及民眾權益。
現行羈押制度兼顧人權保障 尚無修法必要針對修法必要性,法務部表示,目前羈押規定已設有嚴格法律要件,由法院依比例原則綜合審酌裁定,並非檢察官可任意主張。此「法官保留」制度充分保障被告基本人權,同時兼顧犯罪追訴需求,尚無修正必要。
法務部常務次長黃謀信。呂志明攝
法務部呼籲各界在討論修法議題時,應充分考量犯罪偵查效能與公共利益之間的平衡,避免因制度改變而影響司法的公信力及社會安全。該部將持續與相關單位溝通,希望在修法過程中達成共識,共同維護司法正義與民眾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