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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輝達落腳北士科解套 李四川提最佳方案:市府跟新壽合意解約

    2025-07-11 18:00 / 作者 林佳鋒
    北士科T17、T18,目前由新光人壽持有,若要轉移地上權給輝達,李四川認為最好的辦法就是北市府與新壽合意解約。資料照,廖瑞祥攝
    輝達(NVIDIA)執行長黃仁勳將在北士科T17、T18設置台灣總部,由於該土地地上權歸屬新光人壽,導致開發卡關;新壽希望直接轉移地上權給輝達,但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今天(7/11)表示,最好的方式是市府與新壽合意解約,再專案設定地上權。

    依照新壽和北市府簽訂的合約,新壽如果想移轉地上權,須在完成興建並取得使用執照後才能辦理,要在完成地上權設定登記日起5年內取得全部建物使用執照,期限最多可再延長2年,代表新壽須在2029年前取得建物使照,否則即是違約。

    李四川表示,黃仁勳宣布要在北士科興建海外總部,經過近2個月,新光人壽才在昨天來文說要把T17、T18轉給輝達,還提到輝達希望中間道路能變更,讓T17、T18合併成一塊地。

    李四川說,北市府已回函說明,直接轉移跟契約不符,同時提供一些法律面的見解,希望新壽在一周內回函說明,「不能一直躲在輝達後面」;產發局長陳俊安也說,北市府每周都跟輝達開會討論,反觀新壽昨天才發公文過來,應該更積極面對此事。

    李四川提到,化解現行僵局最好的辦法,就是市府與新壽合意解約,市府以合理的金額將替上全購回,再依輝達需求變更都市計畫,將T17、T18兩塊基地合併後,重新設定地上權。

    不過,此程序較為繁複,李四川說,這塊土地收回後應重新公開招標,為讓輝達順利興建總部,市府已報公文到內政部,希望能依《土地徵收條例》第44條第1項第4款,專案核准設定地上權給輝達。

    李四川強調,目前的契約是市府跟新光人壽簽訂,依照契約,轉移地上權必須先蓋好建物,無法直接轉移地上權;如果開了直接轉移的惡例,未來土地招標恐有「先標下來再賣給他人」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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