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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藍8連霸議員詐助理費533萬全繳回!蔡淑惠求輕判下場曝光

    2025-05-12 17:28 / 作者 林佳鋒
    蔡淑惠為台南8連霸議員,地方勢力堅強。翻攝自蔡淑惠臉書
    國民黨8連霸台南市議員蔡淑惠涉嫌與助理共謀,4人詐取公費助理補助費533萬1012元,檢方依貪污、偽造文書等罪起訴,台南地檢署今(5/12)依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等3罪,判蔡淑惠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並褫奪公權3年。可上訴。

    台南地院法官認定,蔡淑惠犯共同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務罪,共3罪,各判1年10月有期徒刑,均褫奪公權3年,合併應執行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在判決確定後2年內向公庫支付50萬元,扣案犯罪所得533萬1012元沒收。

    蔡淑惠現年58歲,很早就踏入政壇,在台南縣市合併升格前曾任台南市第13、14、15、16屆議員,合併升格後又選上第1、2、3、4屆議員;2019年8月,國民黨徵召蔡淑惠參選南市第5選區立委選舉,挑戰民進黨現任立委林俊憲,不過沒有成功。

    檢方指出,蔡淑惠涉嫌在2009到2016年擔任議員期間,與黃姓前夫、蔡姓、許姓助理共謀,向台南市議會虛報公費助理名額或浮報公費助理薪資,藉以詐取助理補助費共533萬1012元。蔡淑惠在偵查中坦承部分犯行,主動繳回全部犯罪所得,建請法院量處適當刑度。

    台南地院宣判,除了蔡淑惠外,黃姓前夫應執行1年10月徒刑、緩刑3年,褫奪公權2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1年內向公庫支付10萬元;許姓助理判1年9月徒刑、緩刑3年,褫奪公權2年,判決確定後1年內要向公庫支付6萬元;蔡姓助理應執行1年10月徒刑、緩刑3年,判決確定後1年內要向公庫支付1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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