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外觀。廖瑞祥攝
遠赴菲律賓投資的再生能源該如何運回台灣?在經濟部釋出的報告中,提出
高壓直流(HVDC)海底電纜,以及
電池船運輸等2項方案。不過,
高壓直流海底電纜技術尚在開發中,成本仍待估計;電池運輸船不僅尚未建造好,即便建成後每度電運輸300公里的參考費用高達5.5元,而且,菲國水深能停泊大型貨輪及建置輸電設施的港口,距離台灣高雄港卻不只300公里,意味著運輸成本只會更高。報告表示,在高壓直流海底電纜方面,雖然國際已不乏有320kV等級以上的高壓直流海底電纜計劃,有些甚至已經完工,但台灣尚未有高壓直流海底電纜布建經驗,
國際業者也表示,可耐水深3,000公尺之海纜產品預計2028年才會完成開發,2027年才會造好佈纜能力可達水深3,000公尺的佈纜船。另外,呂宋島北端至我國,途經巴士海峽黑潮潮流相對強勁、海床沖刷劇烈等,施工複雜性相對高;
台菲海域的呂宋海槽、馬尼拉海溝等深海段海纜舖設施工成本將隨水深增加,須進行海底探勘細部調查後,才能進一步評估工程相關細節。
若採行
日本電池船運輸方案,目前也在規劃階段,暫訂今年(2025年)始建,2027年啟航測試。根據官網揭露,電池船往返運行300公里的運輸電力服務成本約每度新台幣5.5元。不過,菲國與我國高雄港直線距離最近的港口為庫里馬奧港,直線距離也要511公里。因此,若仰賴電池船的輸送電成本絕對不只每度5.5元;更何況,要停靠大型貨輪及設置相關輸電設施,更適合的港口為八打雁港、蘇比克灣港及聖費爾南多港,但距離會更遠。
因此,報告最終表示,赴菲律賓設置太陽光電廠可做為我國廠商優先投資開發項目;但若要把電輸回台灣,雖然國際上已有海底電纜鋪設技術,但實際仍須進一步調查台菲海底地形及跨國輸電法等技術與法規可行性。
能源署則在報告意外曝光後解釋,儲能海運價格涉及規模經濟及市場普及化:儲能海運成本涉及規模經濟及市場普及化,作為島嶼國家、偏遠地區供電系統後,將有效大幅降低。
能源署將本於專業、定期召開研商會議,透過客觀資料推動合理多元綠能開發及綠能境外合作,並就特定技術議題就教於國內外專家或公司,如海底地形、海纜鋪設。
郭智輝去年表示,赴菲律賓投資光電再送回台灣不是講講而已,是參加呂宋經濟走廊研討會而得到的啟發。去年11月6日在立法院經委會回覆國民黨立委張嘉郡質詢他為何心心念念只想去菲國種電,彷彿是「台菲聯合經濟部長」,也提醒他菲律賓投資綠能電廠恐造成國安危機,容易被掮客騙了,郭智輝當時則信心十足回應表示,「我是這方面的專家,不可能被騙的。」也非行政院高層指示,是根據他的專業,才拋出來的構想。
經濟部在回應也表示,境外綠電輸送回台灣具可行性,也期望與理念相近之民主國家共同合作,推動區域經濟發展與減碳目標,穩定區域供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