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陳水扁在保外就醫期間替女兒打贏官司,引發熱議。資料照。廖瑞祥攝
前總統陳水扁的女兒陳幸妤2021年遭周姓女子指控植牙時醫療疏失,向台南地院提吿民事求償130萬元,陳幸妤委任父親陳水扁擔任訴訟代理人為她辯護,一審獲判免賠,引起熱議。原告周女不服提起上訴,二審台南高分院昨(2/19)首度開庭,陳幸妤已解除委任父親陳水扁擔任訴代,改委任律師蔡淑文出庭辯護。
陳幸妤2021年遭周姓女子指控她在2020年進行右上正中門齒、左上正中門齒、左上側門齒的植牙及假牙療程時發生醫療疏失,導致周女左邊植牙處往左第二顆牙齒因此往外暴出,還不當割除她的牙齦肉,害她身體、健康及精神上受損害,求償130萬餘元。
然而,陳幸妤挨告後並未聘請律師,由父親陳水扁擔任訴訟代理人。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只要經審判長許可,可委任具有法律背景,或當事人配偶、三親等內血親與二親等內姻親的「非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
一審法官認為,陳水扁的律師證照雖然被法務部廢止,但確實曾經是經驗豐富的執業律師,且陳水扁也未被宣告禁治產或輔助宣告,考慮後同意了由陳水扁擔任陳幸妤的訴訟代理人。台南地院2023年10月作出一審判決,由陳幸妤贏得官司,免賠周女130萬元。
不過,前總統陳水扁涉貪4案,卻稱因病沒有就審能力,獲法院裁定停審,保外就醫至今,但能擔任其女陳幸妤的訴訟代理人,為女兒醫療糾紛官司辯護,也引發熱議。
對於一審判決結果,周女不服上訴,2/19下午台南高分院二審開庭時,陳水扁並未出現,而是由陳幸妤另行委任的律師蔡淑文出庭,陳幸妤也未到場。蔡淑文表示,陳幸妤已經口頭解除由陳水扁擔任訴訟代理人,交由她代為幫陳幸妤辯護,陳水扁後續也會向高分院遞狀解除委任。
另外,周女還控告陳幸妤刑法過失傷害罪,但因台南地檢署認為陳幸妤並無疏失,處分不起訴,周女再議也被駁回,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