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父母涉虐死4月男嬰,二審判決出爐。圖為生父王男抱著女兒離開高院。白廷奕攝
新北一名疑似患有罕病「貓哭症」的男嬰2022年間突然手腳癱軟,送醫急救不治身亡。法醫解剖發現男嬰多處有傷,肋骨、股骨陳舊性骨折,頭部也有新外傷致顱內出血。生父王男、生母盧女辯稱,男嬰的舊傷是遭家中臘腸狗所咬,但一審認定王男虐待致死重判10年,盧女則因疏於照顧,依過失致死罪判2年。兩人雙雙上訴,高等法院今(11/4)日宣告盧女緩刑4年,須上4場法治教育課程,王男部分維持原判。可上訴。
調查指出,王男與盧女婚後育有一雙兒女,姊姊比弟弟早1年出生。王男在市場擺攤賣雞肉,從深夜11點工作到隔日下午3點,只有週一休息,男嬰平時則由盧女照顧。2022年6月6日週一早上,王男觸摸男嬰背部時發現身體冰冷,趕緊抱到客廳告訴盧女。兩人聯絡醫院,依照醫療人員線上指導進行急救,同時等待救護車到場,但孩子到院前就失去呼吸心跳,最終不治死亡。
救護人員看到男嬰身上有多處外傷,經放射性檢查發現,左股骨有骨折情形。遺體送經法務部法醫研究所解剖,法醫蕭開平確認,男嬰雙側肋骨也都有結痂性舊骨折,腦部有新近外傷,且導致顱骨骨折、硬腦膜及蜘蛛網膜下腔出血。由於男嬰頭顱較小且呈三角形、尖下巴,外觀發育不良,加上家屬轉述男嬰哭聲尖銳、奇特,蕭開平懷疑他患有先天性疾病「貓哭症」。
生母盧女(著條紋衣)9月間赴高院出庭。資料照。白廷奕攝
王男、盧女應訊時都否認虐童,辯稱男嬰在同年4、5月間曾遭家中臘腸狗咬傷,位置在四肢及胸口,當時並不知道已造成骨折。辯護律師則主張,男嬰的姐姐性格活潑好動,可能在玩耍或睡覺過程壓到弟弟,也可能是男嬰自行跌倒所致,或是遭家中臘腸狗咬。律師也認為,男嬰患有先天疾病,或許因此骨質密度較低,無法排除純因照顧疏失釀成悲劇的可能性。
但一審士林地院指出,男嬰姐姐案發時才剛滿1歲3個月,走路不穩,需他人協助或攀附家具才可移動,縱使是翻身或伸展身體,也難以想像她有辦法自力造成這種傷勢。至於王男、盧女雖稱家中臘腸狗曾兩度咬傷男嬰,但法院認為,兩人對於男嬰受傷部位陳述不一,且依照臘腸狗的體型及咬合力,也難以想像男嬰身上多處結痂、擦傷及陳舊性骨折,是被臘腸狗咬傷所致。
一審還援引王男的家暴紀錄,指出他曾因生活習慣矛盾,對同居前女友掐脖、扯髮、毆打成傷。法官認為,他曾因情緒失控對親密同居人施用肢體暴力,則當他承受相當經濟壓力且遭遇男嬰哭鬧不止的情形時,對男嬰施以肢體暴力,也不是全然不可能,於是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罪,重判王男10年有期徒刑;至於盧女則依過失致死罪,判刑2年。
案經上訴,高院審理後認為,原審認定事實、適用法律均無違誤,僅宣告盧女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且須上法治教育課程4場次;至於王男部分則維持原判。本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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