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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檢察官吸毒緩起訴引黃國昌批包庇 劍青檢改引柯文哲語錄反擊

    2026-10-16 10:14 / 作者 呂志明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資料照。陳祖傑攝
    台北地檢署1名劉姓檢察官因涉嫌吸食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獲新北地檢署給予緩起訴及戒癮治療處分。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對此公開痛批檢方包庇遮醜、讓自家檢察官安全下莊。基層檢察官團體「劍青檢改」於2026年10月16日發表4點聲明反駁黃國昌的批評,並引述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在2018年出席反毒活動時的談話,應將吸毒者視為病人而非犯人,應建立跨局處網絡,透過醫療處遇降低再犯。

    劍青檢指出,緩起訴戒癮治療政策已實施超過18年,初犯獲緩起訴戒癮治療比率超過70%,若扣除在監執行、羈押、另犯暴力重罪、重病不便、拒不出庭或拒絕認罪者,更有將近80%初犯能獲得機會。獲緩起訴唯一考量是被告表達意願且同意全程配合、全額自費,絕不因職業、貧富或貴賤而有差別。

    針對黃國昌抨擊給予緩起訴戒癮治療是讓被告安全下莊,劍青檢改則痛批:「其若非愚蠢無知就是惡意煽動對立」。緩起訴被告必須在2年內全程自費門診,並定期向觀護人報到驗尿,一旦違規就會被撤銷處分,依然要送觀察勒戒或入監服刑。此制度比起直接抓去關,反而增加了管制與監督的強度,絕非包庇遮醜。

    劍青檢改引用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在擔任台北市長時的說法,呼籲黃國昌回歸科學理性務實。2018年6月柯文哲在「北極星反毒計畫暨台北市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記者會時致詞:「因為我是醫生,我們看待事情的視角會不一樣,大家要改變觀念,把吸毒的人當成『病人』,而不是『犯人』。」

    2018年8月柯文哲出席「成癮及酒駕醫療介入活動」再度強調:「不能單純把酒癮、藥癮者當成『犯人』,要當作『病人』來處理,長期而言效果會比較好;成癮問題單靠司法或警察抓人是沒有用的,關出來之後復發率還是很高,必須由衛生、社政、司法、警政及醫療單位共同介入,建立跨局處的合作網絡,透過醫療處遇才能真正降低再犯。」

    劍青檢改強調,台灣需要走向更安全、更具醫療人權且更能有效降低再犯率的犯罪預防政策及公衛制度。社會不應縱容惡意汙蔑、混淆視聽、製造對立與仇恨的立場態度。任何試圖激化仇恨、分化社會的政客言論,都應該被嚴厲譴責與唾棄,並被拋棄到歷史的灰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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