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姓男子親赴士林分署辦理分期繳納。士林分署提供
台北一名李姓男子於2024至2025年間違規高達234次,積欠停車費、違規停車及國道通行費等逾11萬元。士林分署扣押存款無果且追查車輛屢次撲空,經書記官登門向家屬說明後,李男於翌日主動到場繳納1.8萬餘元,餘款辦理分期並提供車輛擔保。
李男因多次未依規定繳納停車費、違規停車、任意變換車道及行駛人行道遭裁罰,案件陸續移送執行。士林分署查調財產僅扣得數千元,李男隨後置之不理。分署雖透過路邊停車通報系統多次定位其車輛,但每次派員趕赴現場時車輛皆已駛離,陷入追查僵局。
承辦林姓書記官不願放棄,於2026年9月7日親赴李男住處。雖然沒遇見本人,書記官仍耐心向家屬說明龐大欠款與法律後果,請家屬協助勸導。這場親切溝通發揮關鍵作用,家屬轉達後,李男隔天隨即親自前往分署補繳欠款並辦理分期。
士林分署表示,依《行政執行法》相關規定,民眾遭移送執行後應積極面對並據實陳報財產。若一次繳清確實有困難,可備齊證明申請分期繳納,切勿心存僥倖躲避,以免名下車輛或不動產遭受查封等進一步強制執行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