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名人妻告丈夫性侵卻被揭發外遇事實。示意圖。本報繪製
台北1名人妻先前到馬偕醫院驗傷,指控丈夫性侵,不過,檢方驗完DNA案情大反轉,揭發發現人妻的陰道深處存在第三人男性Y染色體,此案台北地院二審判人妻應付5萬元賠償丈夫。
判決說明,台北一對夫妻於2017年底結婚,4年後,人妻開始無故離家,且時常夜不歸宿。2023年2月,丈夫從家庭平板電腦中發現妻子疑似與多名男子有踰矩互動,雙方因此爆發口角,事後人妻便跑到馬偕醫院驗傷,向警方提告被丈夫用手指性侵。
台北地檢署承辦此案時,獲得刑事局DNA採樣鑑定報告,發現人妻私密處竟有第三方男性Y染色體,於是檢方給予不起訴處分確定。
然而,丈夫得知不起訴原因後,反告妻子與陌生男子有性行為,嚴重破壞婚姻義務,依法提告索賠。
人妻在法庭上否認曾與其他男子親密接觸,不清楚為何會驗出其他男子DNA,主張丈夫過去曾提告侵害配偶權且遭駁回確定,本案應受既判力效力所及。
不過,法官比對專業鑑定說明,認為不起訴結果與DNA鑑定結果揭露時間晚於前案言詞辯論終結,不受前案既判力遮斷效影響,審酌兩造身分、人妻破壞婚姻圓滿等事實,認定人妻確已侵害丈夫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判決廢棄原審全部敗訴判決,改判女方應給付丈夫5萬元及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