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翻攝臉書
一名居住在新北市鶯歌區的 62 歲徐姓男子,名下有一輛停放於台中老家的老舊機車多年未用,在不知情下累積了多年公路稅費與罰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近期配合「交通專案大執法」清查案件時,發現該車符合老舊機車切結報廢要件,隨即主動跨縣市聯繫徐男並全程指引辦理,不僅免去他遠赴台中的奔波之苦,也順利撤回執行案件,徹底解開懸宕多年的欠費難題。
徐男今年 4 月收到繳費通知書時,才驚覺名下竟還有這輛早已交由他人處理、卻未妥善辦理註銷的老舊機車。由於他早已定居新北鶯歌,考量若要專程請假、跨越數百公里返回台中監理所處理廢棄老車,過程既耗時又費力,因而遲遲未處理,導致相關稅費持續累積,成為生活中的一項心理負擔。
所幸台中分署執行人員落實「兼顧執法與便民」的服務理念。執行官在詳細比對車籍資料後,發現該機車長期無道路違規、排氣檢驗紀錄,亦未投保強制險,完全符合老舊機車切結報廢條件。執行人員於是主動打電話聯繫徐男,耐心地說明法規與申請流程,協助他備齊文件並透過切結機制完成車籍報廢,最終經監理機關核准撤回執行。
台中分署特別提醒,不少民眾常因搬家異動或年代久遠,忽略名下停用的舊車仍留有車籍,導致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不斷累積。只要車輛符合多年未使用、無違規與檢驗紀錄等條件,均可申請切結報廢並免繳積欠費用。民眾應定期檢視名下車籍並及時辦理異動,切勿因一時疏忽而讓荷包失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