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道亨因涉嫌挪用太電的錢幫哥哥孫道存照顧妻子吳逸玲,被台北地檢署依特別背信罪起訴。資料照。呂志明攝
太平洋電線電纜公司前副董事長兼總經理孫道亨、前總務部協理林世章,涉嫌在太電前董事長孫道存入獄期間,利用假開銷套現、租用高級豪車等方式,私下挪用公司900萬元資產,供孫道存及其年輕妻子吳逸玲花用。台北地檢署今(31)日偵結,依涉犯《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將孫道亨、林世章兩人提起公訴。
太電總務部協理林世章。資料照。呂志明攝
起訴指出,孫道存於2017年9月入監服刑後,已未在太電任職,公司在法律上並無支付他或妻子吳逸玲任何報酬的義務。然而,孫道亨與林世章為資助孫道存夫妻的生活開銷,竟由林世章指示員工以「代墊款」名義先挪用公款購買郵政禮券,再以「公司發放尾牙」、「員工生日禮金」等假名目兌換成現金,交由吳逸玲日常揮霍。
檢警調查發現,這種「假報帳、真套現」的手法行之有年。林世章先自行提領現金買禮券,透過秘書轉交給吳逸玲,事後再以虛列的「交際費」向太電核銷請款。光是2017年10月至2019年10月短短兩年間,以此方式隱匿流向、陸續挪用的太電資金就高達243萬2210元,嚴重侵害公司與股東權益。
當北檢偵辦此案,孫道亨交保離開北檢時,記者問他「你有拿公司的錢去照顧嫂嫂嗎?」他不發一語。資料照。呂志明攝
此外,孫道亨等人更從2020年起,以太電公司名義陸續承租賓士、TOYOTA Alphard等3輛高級進口車,並指派不知情的太電司機專責接送,全數無償提供給孫道存與吳逸玲代步。直到2021年11月中旬為止,光是車輛租金、保證金、油資及保養費等各項開支,太電就替孫道存夫妻額外買單了657萬1640元。
檢察官認定,孫道亨與林世章身為上市公司高層,卻濫用職權損害公司利益,犯行明確,因此依《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將兩人起訴。同時,檢方也依法向法院聲請沒收或追徵吳逸玲所取得的900萬3850元(243萬餘元現金與657萬餘元車輛支出)不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