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唐姓男子(左)懷疑前妻另結新歡,竟強闖家門刺傷前妻及其友人,二審判關10年。資料照。白廷奕攝
桃園唐姓男子因家暴前妻郭女,遭法院保護令命遷出兩人住處、禁止騷擾,但他去(2025)年不滿前妻離婚後疑似另結新歡,竟持彈簧刀強闖前妻家門,朝前妻與其友人袁男猛刺,兩人幸運撿回一命。一審依殺人未遂、傷害、違反保護令罪,判處9年6月,另判15月又15日得易科罰金之刑。高等法院昨(7/29)日加重改判他關10年,另判17月又15日得易科罰金之刑。可上訴。
調查指出,唐男與郭女育有2名子女,後來感情不睦離婚。唐男早有家暴前例,郭女去年1月間就因不堪唐男家暴,向法院聲請暫時保護令獲准。不料,去年6/15凌晨,兩人因故發生爭執,唐男竟掏出刀對著郭女恫嚇「要砍死你」,接著又在當天下午5點多,拿鐵製球棒猛砸郭女頭部,將她推倒在地。郭女嚇到報警,隔天向法院聲請緊急保護令獲准,法院禁止唐男繼續騷擾前妻。
沒想到,警方6/16中午12點50分當面告知唐男保護令內容後,唐男下午1點多又在住處內毆打郭女,被依傷害罪嫌移送地檢署,檢方訊後聲押,法院諭知唐男交保並命他立即遷出兩人住處。
郭女不堪家暴聲請保護令,仍遭唐男痛毆。示意圖,非本案當事人。本報繪製
但唐男完全沒反省。檢方查出,他去年8/9、8/10又跑到郭女住處,拿尖銳物品刺破郭女愛車的輪胎,去年8/29,法院核發通常保護令給郭女,要求唐男遠離前妻住處至少25公尺,唐男9/2竟又跑去破壞車輪、擋風玻璃及方向燈。從同年7月到10月間,唐男不斷傳訊息騷擾郭女,羞辱郭女「妓女」、「賣淫」,還飆罵三字經,完全視保護令為無物。
最扯的是,去年10/14上午9點多,唐男再次未經同意出現在郭女住處外,剛好當時郭女的朋友袁男來訪,他開門看見唐男,問對方是誰。唐男一眼認定袁男就是郭女新歡,馬上掏出彈簧刀朝袁男頭頸猛刺,袁男拿抱枕抵擋,仍擋不過唐男攻擊,頭部、胸部、腹部、四肢被刺了13刀,失血過多倒在陽台。唐男怒不可遏,闖入大門衝向郭女房間踹開房門,對著郭女刺了3刀,叫嚷要殺死袁男。
郭女驚慌失措逃出家門,唐男跑出來追擊,但沒過幾秒,唐男又折返回門口,蹲下來質問已癱坐在地的袁男,到底與郭女是什麼關係。袁男回應是「國小同學」,唐男覺得他說謊,竟又朝袁男右胸補刺1刀,隨後逃離現場。救護人員到場後,將郭女、袁男送醫治療,兩人幸運撿回一命。檢方認定唐男犯下2個殺人未遂罪,起訴求處重刑。
救護人員將兩人送醫,所幸均保住性命。示意圖,與本案無關。翻攝台中市消防局臉書
不過,一審桃園地院認為,唐男對郭女沒有殺人犯意,僅依1個殺人未遂罪判刑8年,另依1個傷害罪判刑1年半。此外,唐男去年6/16對郭女施暴,一審認定犯傷害罪,判拘役15日,可易科罰金。至於唐男傳訊息騷擾、破壞郭女財物、闖入郭女住處部分,犯4個違反保護令罪,一審共判15月,可易科罰金。
高院昨日撤銷一審部分判決,針對殺人未遂罪部分改判8年半,另有2個違反保護令罪的刑度也上修。唐男二審變成要關10年,另外17月有期徒刑與拘役15日則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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