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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控買票替林杏兒助選!蕭景田有信心二審仍無罪 找魏平政辯護讚他「周到」

    2026-07-29 18:57 / 作者 白廷奕
    國民黨前中常委蕭景田被控賄選,赴高院出庭後,露出笑容回答記者提問。白廷奕攝
    士林地檢署偵辦國民黨前中常委蕭景田賄選案,指控他涉嫌行賄25名國民黨提名的里長候選人或其配偶,幫時任台北市議員候選人林杏兒助選。但一審判被告全數無罪,檢方上訴。高等法院今(7/29)日開庭,蕭景田找已被藍營提名選彰化縣長的律師魏平政繼續幫他打官司,魏平政主張,蕭景田當時只是單純祝里長候選人高票當選,沒帶任何選舉文宣,請求二審維持無罪。蕭景田庭後受訪談到魏平政,大讚他辯護「周到」。

    檢方指控,蕭景田與時任國民黨台北市第1選區(北投、士林)黨部執行長曾繁川認為林杏兒選情不佳,有可能落選,於2022年11月22日起,先由曾繁川規劃走訪名單,再由林杏兒不知情的郭姓前夫開車搭載兩人,拜訪25名里長候選人或其配偶。蕭景田向這些人表示「林杏兒的選情告急,信封內的錢是一點意思…」,在信封內放現金和選舉文宣,請求這些人支持林杏兒。

    但一審士林地院認為,檢察官提出的證據,充其量只能證明其中7人於2022年11月22日,有收到蕭景田或曾繁川給的1萬元,且蕭景田、曾繁川曾表示支持林杏兒競選,發放過競選文宣。一審認定,蕭景田當時是國民黨中常委,又是北投區黨部前主委,又在北投經營麗禧溫泉酒店,私下贊助北投、士林的同黨里長競選經費,本來就符合常情,判決無罪。檢方上訴拚翻盤。

    檢方指控蕭景田買票替台北市議員林杏兒(如圖)助選。資料照。陳品佑攝

    高院今日開庭,蕭景田委請律師魏平政、蘇振文辯護。

    蘇振文批評,本案起訴時及一審準備程序期間,檢方主張的犯罪時間都是2022年11月22日,一審審理期間卻變更成同年「11月間」,不僅影響被告的訴訟防禦權,也違背誠信原則。蘇振文認為,檢方起訴後又追加起訴,後續補進補充理由書,犯罪事實變來變去、出爾反爾,高院合議庭不應採納,把犯罪時間限定於2022年11月22日。

    蘇振文也指出,有幾位同案被告在一審審理期間都有提到,他們在調查局接受詢問時,受到程度不一的詐欺和脅迫,稱調查人員說他們「要抓的就是蕭景田」,要被告們「多講一點蕭景田」,才能夠幸免於難,結果最後還是全部移送地檢署、全數被起訴。蘇振文強調,要避免這種行為,法院應該排除透過調詢得來的證據。

    蘇振文還表示,他們希望聲請勘驗德行東路及忠誠路的監視器畫面,確認蕭景田前去相關里長候選人的辦公室時,有沒有攜帶林杏兒的選舉文宣。法官也同意,諭知於9/16進行勘驗。

    記者庭後詢問蕭景田,是否有信心二審也判無罪?他露出笑容,說「大概也會無罪吧」,但也表示現在還在審理中,不方便講太多。不過,記者問他一、二審是否都找魏平政幫忙辯護?蕭景田點點頭,稱讚他辯護「周到」。

    律師魏平政曾是國民黨考紀會主委,日前投入彰化縣長選舉。資料照。取自當事人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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