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港男捷運偷包「境外盜刷」215萬! 檢方起訴求刑9年「犯罪手法曝」

    2026-07-27 11:04 / 作者 侯柏青
    港籍扒手周偉專挑捷運旅客犯案,得手錢包後迅速變裝盜刷。資料照。讀者提供
    台北地檢署查出,香港籍男子周偉涉嫌在台北、高雄捷運偷乘客信用卡,再將晶片資訊同步提供詐騙集團複製成「偽卡」在網路盜刷,盜刷地點遍布沙烏地阿拉伯、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及越南等多國商店,共有13名民眾受害,得手金額達215萬元,另有128萬險些成功。周男到案後狡辯,專案檢察官李安兒今天將他起訴求處9年重刑。

    檢方查出,周男在2025年12月之前加入暱稱「林煥」、「GGH LLL」、「宋剛」、 「盧阿才」、「Heart Brave」等人所組成的竊盜詐騙集團,而該集團犯罪手法相當專業。

    檢方發現,該集團指定周男擔任「竊卡手」,負責在捷運上偷信用卡,再將晶片資訊透過NFC感應通訊系統,提供與 「林煥」、「GGH LLL」、「宋剛」、「盧阿才」、 「Heart Brave」等人。「林煥」等人則使用「TX-NFC」中繼攻擊系統複製偷來的信用卡晶片資訊到另一張偽卡上,提供詐團在國外感應POS機刷卡。

    檢方查出,周偉分別於2025年12月3日至12月14日間、 12月28日至2026年1月10日間、2026年3 月8日三度入境我國,在台北捷運紅線、藍線及高雄捷運列車上偷民眾皮包,得手後旋即下車。周偉前後取得13個民眾的信用卡後,馬上傳送晶片資料給「林煥」等人,由「林煥」等人複製偽卡犯案。

    而犯罪集團成員透過網路,在越南、馬來西亞、香港、 阿拉伯聯合大公國、沙烏地阿拉伯等國家、商店用偽卡盜刷,導致銀行被騙而授權同意交易,直到一名被害人搭文湖線後下車後,發現皮包被偷,準備掛失信用卡時竟同步接到銀行通知,雖然只有短短20分鐘,但其信用卡竟在沙烏地阿拉伯進行交易,因此報警處理。

    檢察官李安兒指揮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文山第一分局共同偵辦,鎖定周男行蹤後,發現他仍在國內,因此前往桃園逮人並將他聲押獲准,確認完成交易的金額約新台幣215萬3916 元,未成功部分為128萬4417元。

    檢方認定,周偉涉犯《組織犯罪條例》參與組織犯罪及《刑法》竊盜、在公共運輸之車內加重竊盜、行使偽造私文書、3人以上共同詐欺得利罪。檢察官在起訴書上痛斥,周偉迄今否認犯行,犯後態度惡劣,至今沒有對告訴人表示歉意,還用離譜辯詞想脫罪,建請法院求處9年以上重刑並宣告沒收不法利益。
    侯柏青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