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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坐牢!前民眾黨工收中共百萬選立委 馬治薇判2年8月定讞「啟動防逃」

    2026-07-23 16:15 / 作者 侯柏青
    前民眾黨員、無黨籍立委參選人馬治薇,曾不遺餘力挺柯文哲。資料照。翻攝馬治薇臉書。
    民眾黨前桃園市黨部發言人馬治薇,涉收中共百萬資金以「無黨籍」身分參選立委,被訴《反滲透法》等多項罪名,一審輕判8月,二審逆轉重判2年8月。二審痛斥馬女不知嚴拒中共金錢誘惑,竟拿情報換取資金參選立委,一旦當選將手握修法公器質詢行政首長,恐利用立委職權「破壞民主自由」。她上訴最高法院遭駁回,全案定讞,法院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判決指出,馬治薇以無黨籍身分參選我國第11屆立委桃園市第一選區,但她在2023年4月間在中國結識某基金會的派遣人員「冰姐」、「阿浩」,遂謀議用資料換取金援。馬治薇期間曾透過《警政時報》公共關係組林姓副組長(未涉案)向立法院議事處莊姓職員(未涉案)取得「中華民國2022年9月中央各機關國會聯絡名冊」。

    馬治薇相當支持柯文哲。資料照。翻攝馬治薇臉書

    馬治薇明知內頁載有「限公務使用,嚴禁轉載」文字,但她仍翻拍轉存PDF檔後,用通訊軟體「Ding TalK」傳給「冰姐」、「阿浩」,取得「冰姐」、「阿浩」及基金會信任,因而拿到中共基金會提供的中國機票食宿,她則提供某不詳科廠設備圖紙、法務部調查局暨國家安全局人員資訊、我國政治輿情等情報資料給「冰姐」、「阿浩」,換取他們繼續金援立委參選。

    馬治薇前後在中國廣東的飯店收下1萬美元、另在中國福建喜來登酒店收下美金5000元,又收下1萬9322元泰達幣,她委託不知情友人幫忙結匯和兌領,共收下超過100萬台幣。檢方將她依《反滲透法》、《個資法》等多罪起訴。

    一審桃園地院僅依《個資法》輕判8個月,全案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後,馬治葳主張沒有證據證明「冰姐」、「阿浩」是境外敵對勢力,但二審不埋單,認定一審判決的認事用法沒有違誤,改判2年8月徒刑。

    馬治薇到高院開庭時,態度相當低調。資料照。侯柏青攝

    值得注意的是,二審判決語重心長地指出,馬治薇長期居住我國,享有民主法治的安定生活及人權保障,她明知中共為境外敵對勢力,長期以來對我文攻武嚇,屢次威脅武力進攻並藉著金錢收買攏絡以滲透,企圖干預破壞我國的民主,卻不知道嚴拒中共金錢誘惑,竟提供情報換取金錢資助,供自身參選立委,顯然已被中共滲透成為在地協力的對象並配合境外勢力介選。

    二審判決認為,倘若馬治薇真的當選立委,她將手握制定、修正法律的公器,並掌握質詢行政部門首長權力,若繼續依照中共指示做事以換取金援,很可能會不當使用立法委員職權而破壞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且危害主權,幸經檢察官指揮調警及時查獲,中共陰謀始未能得逞。

    馬治薇不滿二審判決提上訴,最高法院認為原審判決沒有違誤,駁回上訴,全案確定。而最高法院判決後,旋即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檢方將盡速傳喚其入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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