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及政治獻金弊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日開庭。資料照。李政龍攝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及政治獻金弊案,監察院去(2025)年開罰374萬,後來改罰240萬,他興訟抗罰。律師今(7/22)日開庭揭露,柯文哲上週剛收到執行命令,禁止他在5833萬餘元範圍內收取金錢利益,連退休俸都不能領,生活大受影響,主張裁罰案應立即停止執行。但監察院代表反嗆,柯文哲這2年接連賣掉新竹、台北房地持分大賺6602萬,還把2筆持分移轉給陳佩琪,顯然是企圖藉由訴訟拖延時間,方便他「惡意脫產」,想讓國家未來執行不到。
民眾黨2024年8月爆出政治獻金申報不實,監察院介入調查後,去年3月認定柯文哲違反《政治獻金法》,開罰374萬、沒入5579萬3888元。柯文哲提起訴願,但監察院訴願審議委員會只撤銷部分罰鍰,後來監察院重作處分,仍認定柯文哲違法,改罰240萬、沒入5567萬餘元。柯文哲於是提起行政訴訟。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日二度開庭,柯文哲依然沒出庭,委請三名大律師林石猛、戴敬哲、陸正義替他出戰。
柯文哲委請律師陸正義(左起)、林石猛、戴敬哲打政治獻金案,對陣監察院。白廷奕攝
律師轟「選擇性執法」,監院反駁林石猛開場時指出,《行政罰法》明確規定「刑罰優先原則」,當事人的行為如果同時違反刑事和行政法律,由於刑事法律的處罰效果比較強,要優先於行政法律處罰,行政處罰只能成為刑罰的補充。林石猛強調,柯文哲涉及的刑事案件還在訴訟中,監察院的裁罰案應該先停止執行。
林石猛也舉例,時任立委黃國昌前年3月在立法院質詢時,曾質疑時任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詢問為何監察院不查前綠委陳歐珀的政治獻金弊案,當時監院代表就回應,陳歐珀的案件還在刑事偵查中,監察院不方便先開罰。林石猛砲轟,監察院面對民進黨立委和(前)民眾黨主席用的是兩套標準,根本是違法的「選擇性執法」,強調柯文哲就是不滿被選擇性執法,才提起這起訴訟。但監察院代表反駁,《行政罰法》有關「刑罰優先原則」的規定,前提是當事人的行為是「同一行為」,如果行為人、行為態樣和方法都不同,就沒有適用的空間。監察院代表批評,本案的部分事實根本不涉及柯文哲的刑事案件,他們實在看不出來,律師團主張柯文哲被處罰的「同一行為」到底是指哪一個行為。
監察院代表也強調,陳歐珀的案件當時涉及他收取的金錢,到底是沒有對價關係的「政治獻金」,還是有對價關係的「賄賂」,而這是兩個對立且無法併存的事實,所以監察院才會停止調查,靜待司法偵審結果的認定。
林石猛轟監院,處理前綠委陳歐珀(如圖)和柯文哲的政治獻金案,用兩套標準。資料照。廖瑞祥攝
律師揭柯被下禁令,監院轟他脫產
不過,律師團對監察院代表的說法並不買單。陸正義指出,監察院裁罰案的基礎事實,與柯文哲案的一審判決一樣。
他舉例,柯案一審判決認定,「KP SOW演唱會」門票收入、木可公司周邊商品收入流入木可公司帳戶,涉及侵占罪,且柯文哲以肖像權授權金名義支付木可公司1500萬元,也涉及侵占;至於監察院則認定,「KP SOW演唱會」門票收入、木可公司周邊商品收入沒存入政治獻金專戶,也沒有申報,且柯文哲肖像權支出不符法定用途,違反《政治獻金法》。
陸正義指出,柯案一審判決和監察院裁罰案評價的事實,兩者不論是行為人、行為時間、行為內容、涉及金額等全都相同,完全是「同一行為」,而台北地院一審判決柯文哲有罪,監察院又依照《政治獻金法》開罰,根本是重複處罰,明顯有違反《行政罰法》及「一行為不二罰原則」的疑慮。
陸正義也揭露,柯文哲上週才剛收到行政執行署的執行命令,禁止柯文哲在被處分沒入的5833萬4998元範圍內,向他人收取債權或作其他處分,他人也不可以向他清償債務。陸正義表示,這裡所謂「債權」部分也包含柯文哲的退休俸,已經對柯文哲的日常生活造成重大影響,有請求停止執行的急迫性。
監察院代表一聽這話,掏出資料開始大反攻。她嗆,根據柯文哲所有的不動產歸戶資料,他在新竹市隆恩段的房地持分,已經於去年5/19以2222萬元售出,他位於台北市中正區的商辦大樓房屋,也在提出本件訴訟前,於今年4/10以4380萬元賣掉。監察院代表還補充,柯文哲在提告不久後,就於6/12把新竹市民富段的2筆房地持分贈與給太太陳佩琪,現在他名下沒有任何不動產。
監察院代表狂轟,柯文哲一方面說監察院的開罰對他造成重大損害,另一方面卻把不動產全部處分掉,顯見他聲請停止執行的目的是「脫產」。監察院代表表示,一旦法院准許停止執行,會讓柯文哲更容易隱匿變賣不動產的價金,未來官司打完後,也不會有任何財產可供執行,罰單淪為一紙債權憑證。她也砲轟,柯文哲將不動產贈與給陳佩琪,夫妻倆還是可使用、收益該筆房地,「這就是惡意脫產。」監察院指控,柯文哲(右)將新竹房地持分轉給陳佩琪(左),企圖脫產。資料照。民眾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