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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外情演變私刑報復!恐怖小三找人囚禁已婚男 「下藥、滴蠟」性虐數日重判

    2026-07-22 17:08 / 作者 陳怡穎
    已婚男出軌,竟遭小三找人綁架性虐。示意圖。pexels
    新北市一名鍾姓女子與已婚救護員阿明(化名)發展婚外情,疑因認為感情遭欺瞞,竟找來黃姓男子設局報復。兩人2023年12月先後兩度將阿明約到飯店,以下藥、噴灑辣椒水、滴蠟及強迫使用物品性侵等方式,對阿明施以長時間凌虐及性侵,甚至拍下犯罪過程。阿明事後不堪受辱報警,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鍾女、黃男犯行情節重大,各依二人以上共同以藥劑對被害人施以凌虐而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另依二人以上共同對被害人施以凌虐並錄影而強制性交罪,各判處有期徒刑8年10月,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鍾女與阿明交往後衍生感情糾紛。2023年12月13日,鍾女以談判為由,約阿明前往新北市某五星級飯店見面,並找來黃男協助。待兩人入住客房後,黃男隨即進入房內,命令阿明脫光衣服,並要求他自行拿紅酒瓶、長條物品、辣椒及黃瓜等物品性侵自己。

    判決指出,鍾女與黃男隨後朝阿明生殖器、腹部、肛門及大腿噴灑辣椒水,並強迫吞食不明藥物,對阿明強制性交,直到12月16日上午9時許才讓他離開。

    未料同日晚間8時許,鍾女再次約阿明見面談判,阿明被迫開車載著鍾女及黃男前往另一家四星級飯店。入住後,兩人再以情趣用品皮手銬、棉繩等物品將阿明綑綁,並以按摩棒、手指等方式侵犯;鍾女更將融化的蠟燭滴在阿明生殖器及身體部位,導致阿明因劇痛全身抽搐呻吟,黃男則持手機全程錄下犯案過程,直到12月17日上午9時30分許才將阿明釋放。

    阿明事後向警方報案,並在法庭上表示,案發期間鍾女持續服藥、自殘,還拿修眉刀劃傷他的身體。他指出,自己12月14日凌晨即遭餵食藥物,之後全身昏沉無力睡著,隔天上午8時想離開去上班時,鍾女卻對他說:「你不讓我玩高興,我就不讓你走。」甚至在指侵後詢問「高潮了沒」。他也表示,12月16日上午返家後,鍾女仍持續糾纏,只要未接電話,便直接前往住處,甚至向妻子表示「我要他(阿明)以後隨傳隨到」。

    阿明的妻子也出庭證稱,案發期間陸續接到鍾女來電,對方告知阿明被扣留在某處,聲稱阿明除了她這名小三之外,還有小四、小五、小六,認為阿明欺騙她的感情,因此要「修理」阿明,但過程中從未提及自己遭到性侵。

    對此,鍾女坦承與阿明為婚外男女朋友,但辯稱自己曾遭阿明強暴,因此才相約至飯店談和解,並稱自己僅住宿、吃飯及睡覺,否認凌虐犯行;黃男則辯稱,鍾女當時因遭阿明性侵而情緒低落,阿明基於愧疚才留下陪伴,且因不忍鍾女自殘,自願接受噴灑辣椒水,後來因和解破局,阿明才自行以酒瓶性侵自己,希望獲得鍾女原諒。

    不過,新北地院審酌證據後指出,案發期間鍾女、黃男不斷找其他人進出房間,阿明身旁始終有人看守,就連前往櫃台及超商領錢時,黃男也一路緊跟,足見阿明並非自願停留。此外,阿明驗尿結果也檢出安眠藥等成分,足認遭強迫服藥。

    法官認為,鍾女與黃男兩度對阿明實施加重強制性交,犯罪歷時數日,凌虐手段激烈、情節嚴重,犯後仍否認犯行,毫無悔意,甚至將過錯推給被害人,造成二度傷害,因此依二人以上共同以藥劑對被害人施以凌虐而強制性交罪,各判處有期徒刑9年;另依二人以上共同對被害人施以凌虐並錄影而強制性交罪,各判處有期徒刑8年10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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