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台北市黨部總幹事姚富文說,當初沒告訴賴苡任要抄黨員名冊。侯柏青攝
國民黨台北市黨部前主委黃呂錦茹涉及的「雙罷吳」連署不實,台北地院今天傳喚共同被告、北市黨部總幹事姚富文及書記長初文卿作證。兩人證稱,當時黃呂錦茹召集他們及罷吳四騎士等人開會時,壓根沒提到要抄黨員名冊,但大家「心知肚明」,因為時間太趕也只能這樣做。檢察官聽不下去,酸溜溜地說「連一句『由你們負責』都沒有喔?」
5人被起訴,僅賴苡任不認罪檢方指控,「罷吳四騎士」賴苡任、劉思吟、滿志剛,以及劉思吟丈夫林叡,於2025年2月5日傍晚,在國民黨台北市黨部與時任主委黃呂錦茹、書記長初文卿、總幹事姚富文等人開會。會議間,黃呂錦茹決定更換罷免案領銜人,並承諾提議人名冊由「北市黨部」負責,達成偽造提議人名冊加快送件之共識。
調查指出,姚富文等人當天晚間下載黨員及特別黨部名冊,翌(2/6)日交給志工大量抄寫名冊,在黃呂錦茹監督下,劉思吟、林叡協助初文卿、總幹事姚富文裝箱。檢方依《個資法》等罪名起訴黃呂錦茹、初文卿、姚富文、北市第4區黨部執行長陳奎勳及賴苡任等5人。目前僅賴苡任不認罪。
姚富文今天出庭作證一肩扛責,但檢方問到關鍵處,他多表示沒印象。資料照。廖瑞祥攝
防鍾小平搶灘!姚、初定調抄黨員名冊北院今天開庭由共同被告姚富文、初文卿先後作證,今天到庭的被告僅有賴苡任。
公訴檢察官劈頭就追問台北市黨部大樓的地形,姚富文說,北市黨部是4層樓的公寓,一樓大廳主要做法律諮詢、二樓是北市黨部、三樓是第四區黨部、四樓則是(俗稱)黃國樑黨部(即退撫軍人特殊黨部)。
檢察官追問姚富文說,劉思吟在2/5早上送出吳沛憶罷免案第一階段連署,同日下午就從中選會得知,備補領銜人張延廷因設籍未滿4個月將被退件,告知賴苡任後,賴得知自己也可能被退件,因而約好傍晚在台北市黨部開會,當天情況如何?
姚富文說,有call大家一起到台北市黨部開會討論,會議現場有他、初文卿、「罷吳四騎士」的賴苡任、劉思吟、滿志剛等人。因為要趕在《選罷法》新法實施前趕快處理,又擔心被(台北市議員)鍾小平捷足先登,因此,開會大多在討論重新送件時間及期程,談到要更換領銜人,決定隔天就要補送吳沛憶案,應該是隔兩天要送吳思瑤的部分,期程很趕。
姚富文說,他和書記長初文卿負責整理、造冊,開完會後,他請第4區黨部執行長陳奎勳去找志工幫忙抄寫提議人名冊,他則下載一般黨員名冊、黃國樑黨部的黨員名冊提供志工抄寫。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張斯綱被爆送連署舊名冊,由賴苡任代交給北市黨部。資料照。呂志明攝
張斯綱送舊名冊?賴苡任筆錄:我只是快遞檢察官話鋒一轉又問姚富文,「你知道賴苡任有提供台北市議員張斯綱之前罷免吳思瑤的舊名冊給大家抄嗎?」姚富文立即否認,強調在看守所羈押時才知道這件事。檢察官見狀,提示一封同年1/25黃呂錦茹的秘書兼北市黨部會計和初文卿的對話,談到「攔鯊罷(罷吳四騎士的暱稱)要開會,主委請你也要到,賴苡任順便把張斯綱手上的300張連署單送來。」姚富文強調,不清楚張斯綱有送來這個,他真的沒印象。
檢察官繼續提示一份2025年5月29日的調查局詢問筆錄,表示賴苡任應訊時曾指稱,張斯綱說有一箱罷免第10屆立委吳思瑤(目前為第11屆)的罷免名冊提議人,沒改領銜人的章,要他拿到台北市黨部,他就幫忙拿給初文卿或姚富文,他們也沒問用途,因為他們都知道是張斯綱叫我拿來的,「我只是一個『快遞』的角色」。姚富文證稱,他沒印象有收到這東西,他不曉得有舊名冊的事,在他印象中,在看守所或本案起訴時,他才知道這件事。
檢察官再問姚富文說,賴苡任在擺攤時蒐集到千份連署罷免吳思瑤的資料。姚富文回稱,這些是要做來「補件」用的,大部分都先放賴苡任那邊,至於劉思吟蒐集到罷免吳沛憶的資料都拿回市黨部了。
(由左到右)黃呂錦茹、初文卿、姚富文是全案核心。資料照
開會「心知肚明」?檢方聽懵檢察官問他,市黨部有人協助指導志工抄寫嗎?姚富文說,賴苡任因為有擺攤的實戰經驗,他在2/6志工開始抄寫前,有請賴苡任協助,「我們2/5開會,在場的人大家都知道結論,就是2/6要補送吳沛憶的連署案、2/8要送吳思瑤的連署案,大家對作法應該都『心知肚明』。」
檢察官又問,罷免吳思瑤的新領銜人張克晉的印章是怎麼來的?檢察官質疑姚富文說,他之前供稱請賴苡任幫忙去跟張克晉拿印章,然後拿到市黨部交給他。不過,賴苡任應訊時卻稱,有張克晉的便章,這是市黨部刻好交給他的,他因此代替張克晉送件。姚富文表示,市黨部確實有跟張克晉接觸,如果有刻好的印章,一定是經過張克晉同意的。
檢察官問他,為什麼吳思瑤的罷免案是賴苡任去送件,而不是新的領銜人張克晉去送件,是想讓賴苡任上新聞、搶聲量嗎?姚富文頓了一下,表示「有可能,也可能是張克晉沒有空,我沒有真的接觸到張克晉。」他也承認,雖然領銜人後來改成張克晉(事後退出罷免案)當領銜人,但大部分的推動工作,其實都是賴苡任在做。
姚富文曾被北院羈押禁見3月,起訴後認罪。資料照。廖瑞祥攝
姚富文:沒告知賴苡任「抄黨員名冊」賴苡任的律師則拿出北檢筆錄猛攻,「抄黨員名冊補足提議人份數,這是你和初文卿共同決定的嗎?」姚富文直接扛責,證實是他和初文卿共同討論後決定的,他還強調「賴苡任沒有參與,我也沒有告知他(抄襲黨員名冊)這件事。」姚富文補充說,2/5開會的詳細情況他忘記了,他印象中,開會時應該沒有正式講到要抄黨員名冊的事情,「但大家應該都『心知肚明』要用抄的,因為時間太趕。」律師不解地問,「心知肚明」到底是什麼意思?姚富文無奈地說,要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完成提議人名冊,「大家應該都知道,也只能這麼做了。」
律師好奇地問,黃呂錦茹在開會時,有提到要抄原來的「提議人名冊」還是「黨員名冊」嗎?根據黃呂錦茹的供詞,她的認知似乎是,可以把準備好的提議人名冊謄寫過來,而不是直接抄黨員名冊,所謂的「心知肚明」還有其他方式嗎?姚富文堅定表示,他本人就是有提供黨員名冊,他個人認為,「心知肚明」的方式就是這樣。
但他也表示,雖然口頭請賴苡任指導志工抄寫,但他沒告訴賴苡任在抄黨員名冊,也不曉得賴苡任是在那裏指導志工。賴苡任後來去送件時,提議人名冊早就裝箱了,除非他有打開箱子,否則從外觀無法「一望即知」。
「罷吳四騎士」劉思吟。資料照。呂志明攝
檢察官連珠砲,他四兩撥千金檢察官聽得一頭霧水,反問姚富文說,賴苡任應訊時供述擺攤時有拿到1505個提議人名冊,但造冊分類是台北市黨部的任務,他一直保管著名冊,直到3月初才給黨部,如果志工2/6就開始抄名冊,根本不可能如黃呂錦茹說的,用賴苡任手上的這些連署名冊去謄寫。姚富文擋不住砲火,低聲回答「我的理解就是我講的那樣。」檢察官又逼問姚富文,指劉思吟供稱,她從2/5的前一天晚上就去中選會排隊,2/8收到中選會的退回文件,領回2000份提議表後,為了避免個資外洩,有些用「金爐」燒毀,有些撕毀後丟垃圾桶。檢察官再次嗆聲,「根本不可能是從原本的提議人名冊,謄寫到新名冊上。」姚富文表示,他就是提供志工抄黨員名冊,其他人應該是心知肚明,他不知道是否有舊名冊謄到新名冊的事情,連檢方提到張斯綱上次連署的提議人名冊,他也完全不清楚,還是看起訴書才知道「高度重疊」。
檢察官厲聲質疑,開會為什麼沒有討論抄錄方式等細節,姚富文一再表示,他真的沒印象,因為沒討論到那麼細。
檢察官砲轟,「你以前偵訊避重就輕,一開始還沒講到黃呂錦茹在場,是想保護主委嗎?」,姚富文坦然地回答說,「沒錯!但我一開始是想保護大家,有很多志工我也沒講到。」
「罷吳四騎士」劉思吟的丈夫林叡。資料照。呂志明攝
受命法官瞄準黃呂,姚富文:沒印象受命法官也忍不住問道, 2/5在台北市黨部討論時,「有人問過這麼短的時間,提議人名冊怎麼來嗎?」姚富文表示,「沒印象有人問這個問題,大家都是分頭去做事的,我拜託陳奎勳去找志工,然後和初文卿分頭造冊。」
受命法官又問,「有人提過,提議人名冊由市黨部處理嗎?」姚富文說,他忘記有沒有人提過了,但結果就是這樣。受命法官繼續追問,「劉思吟曾經講過,初文卿、姚富文和黃呂錦如提到B案的提議人名冊,要由『市黨部』準備,因為來不及擺攤重新連署了。」姚富文跳針式的回答,「會議中是否這樣講,我沒印象了,但後來是這樣做沒錯。」
受命法官又把矛頭指向黃呂錦茹這邊,指「黃呂錦茹提過用劉思吟、賴苡任蓋章的名冊,去抄寫新的提議人名冊嗎?」姚富文依舊堅稱「我沒印象有這樣講」。
對於姚富文的證詞,檢察官當庭表示,姚富文說「大家心知肚明」,可見賴苡任有主觀認知,也是心知肚明。但賴苡任當庭回嗆,「他說心知肚明,但每個人認知的來源根本不一樣,2/5當天沒討論到2/6、2/7的工作分配,只有討論何時送件;我當天人都在二樓,志工都在三樓抄,檢方沒證據證明我有指導。」緊接著輪到初文卿作證,檢察官問他說,大家在2/5開會時,有討論到工作分配嗎?初文卿也口徑一致的表示,「那天就是討論什麼時後要送件,大部分時間都在討論正富提議人選,重新找人不順,所以花了很久的時間找人選,沒討論到工作分配,時間太趕了,開會時確實沒討論到怎麼抄。」
國民黨台北市黨部書記長初文卿今天來不及問完,下次將與前主委黃呂錦茹同庭作證。資料照。周永受攝
初文卿也扛責,檢方開酸:自動自發檢察官酸溜溜地說,「開會時既然沒討論到抄寫來源,為什麼你和姚富文要自動自發下載黨員名冊,還借用黃國樑黨員名冊?」初文卿嘆了口氣說,「我和姚富文是專職黨工,對業務比較熟,更何況要在最短時間內把名冊交出來,我們兩個才會決定用抄的。」
檢察官,你的意思是,大家沒有「心知肚明」囉?初文卿表示,「他們應該知道我們會這麼做。」檢察官反譏,「如果沒有討論怎麼會心知肚明?『他們』又是指誰?」初文卿強調,「『他們』是指黃呂和罷吳四騎士,他們應該會知道我們會處理好。」檢察官大聲表示,「如果開會沒討論,他們會什麼知道會這樣做?」初文卿淡定回應,「我們就是會這樣做。」檢察官回轟,「連一句由你們負責都沒有?」初文卿堅定表示,「印象中沒有。」前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認罪,但下屬證詞對她有利。資料照。廖瑞祥攝
最關鍵被告黃呂錦茹下次作證檢察官指出,「你後來坦承之後,曾供述到,罷吳四騎士有人曾問到抄寫的事情,大家都心照不宣;而根據賴苡任的筆錄,他似乎有問到提議人名冊,而黃呂錦茹回應說,北市黨部會負責。這是什麼意思?」初文卿輕聲說,「所謂的『北市黨部』,就是指我和姚富文。」
庭訊持續兩個多小時,檢方表示為了完整訊問初文卿,希望改到下次再訊問。審判長黃傅偉旋即諭知訊問結束,全案定7/20再開庭,屆時會詰問完初文卿,當天預計傳喚黃呂錦茹作證;而8/17預定傳喚劉思吟、林叡交互詰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