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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練追女學員失敗竟硬上!囂張嗆「糾纏到死、扭斷你脖子」 二審仍判關2年

    2026-06-11 17:58 / 作者 白廷奕
    格鬥教練葉姓男子追求女學員不成,竟拉人到旅館性侵,高院判關2年。示意圖,非本案當事人。本報繪製
    在台北大安某武館擔任格鬥教練的葉姓男子,曾一度與女學員交往。兩人分手後,葉男仍念念不忘,不料他求復合不成,竟強拉女子到旅館性侵,事後還恐嚇對方「我會扭斷你的脖子」、「你這輩子別想離開我」。一審考量葉男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依強制性交罪判2年徒刑;另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4月,可易科罰金。高等法院今(6/11)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可上訴。

    調查指出,2023年2月7日深夜,葉男追求女學員不成,藉口有事須在私下談,竟在台北捷運站出口前強拉女子進旅館,無視對方抵抗強壓性侵。事發後,葉男持續糾纏女子,不僅在女子家中當面恐嚇「我恨不得殺了你」、「要拉你一起去跳樓」,還頻頻傳訊息,揚言「我會扭斷你的脖子」、「你自己看著辦」、「我一定會動手你無法阻止我」、「我會糾纏你到死為止」等語。

    葉男應訊時坦承所有犯行。一審新北地院指出,葉男為圖一己私慾性侵女子,雖然非常不應該,但考量葉男有精神狀況,只是因一時氣盛犯案,犯後有積極求得被害人諒解,也確實達成和解並履行賠償,可見有盡力彌補被害人所受損害。一審考量葉男犯行及惡性,認為判處最輕刑度仍太苛刻,情堪憫恕,依《刑法》第59條減刑,但沒有依照葉男的請求宣告緩刑。

    一審認定,葉男犯強制性交罪,判刑2年;另犯2個恐嚇危安罪,各判2月徒刑,均可易科罰金。高院今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本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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