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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離職前私接案! 他當庭流下男兒淚全說了 律師施志遠:當法官是一輩子的榮耀

    2026-05-29 17:14 / 作者 侯柏青
    前法官施志遠被控離職前接案,今天出庭哽咽求輕判。侯柏青攝
    前台南地院法官施志遠曾因領愛心便當、嗆警等事件鬧上新聞。司法院發現,他離職轉任律師前,曾在10案收費提供梁姓律師法律意見或預收委任費,將他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職務法庭今傳喚梁姓律師作證,梁證稱兩人只是交流法律,「我曾提議要付費,但被他拒絕」。施志遠則情緒潰堤,哽咽強調當時是「人生最失意的階段」,疏忽了相關規範,希望合議庭給他重新出發的機會。

    職務法庭今天開庭,承審合議庭由審判長吳光釗、受命法官林孟皇、陪席法官林麗真及參審員、曾獲提名司法院長的台大法律學院特聘教授張文貞、高雄市立楠梓特殊學校臨床心理師伍秀蓉組成。

    司法院建請職務法庭判最重的免職、不得再任公務員處分,施志遠及辯護律師則主張判罰款,希望職務法庭給一個符合比例原則的判決,保障他的工作權。依規定,如果懲處結果是免職或撤職,恐讓他搞丟律師資格。職務法庭審判長吳光釗諭知,全案定於6/22上午宣判。

    曾任司法院長被提名人的台大法律學院特聘教授張文貞,為本案參審員。資料照。陳品佑攝

    捲愛心便當、改裝機車嗆警

    施志遠是司法官班第55期結業,2016年分發台南地院,他曾被投訴排隊領「愛心便當」,還為妻子機車改裝事件嗆警,分別被法院口頭告誡、書面警告。

    法官評鑑委員會查出,施志遠在機車事件後計畫轉任律師,他在2022年12月1日打報告預定翌(2023)年3月1日離職,司法院12/19簽准。但他在離職前夕(2022年11月到2023年3月1日),卻疑似在10件南北訴訟案中,有業外兼職招攬案件等不當行為。

    法評會發現,他當年打算離職後和國中同學、曾任南院法官助理的梁姓律師合署,但他在離職前就提供法律意見或代寫書狀,甚至轉介案件給預計合署的梁律師承辦並收報酬,甚至提供當事人法律諮詢並預收律師費。法評會因此報請司法院將他移送職務法庭,並建議處分「免職、不得再任公務員」,由於他卸任前並非實任法官,重懲恐斷送律師生涯。

    前合署律師:他不是新聞寫的那樣子

    職務法庭今天傳喚梁姓知名律師作證,梁律師說,施志遠是她的小學同學,她之前擔任南院法官助理時,曾和他在南院共事,而她後來轉任律師。不過,梁律師說,新聞上的愛心便當、嗆警事件,和她認識的施志遠其實很不一樣,她因而打電話關心對方,施志遠才吐露受到壓力,已經考慮轉任律師,在2022年10月到11月間確定轉任。

    她強調,施志遠個性很熱心,和她的理念相符,兩人遂敲定合署辦公,後續曾討論裝潢規劃、分潤等未來合作模式。

    審判長吳光釗問她,已經受委任案件的進行中案件,是怎麼跟施志遠討論報酬和費用的?梁律師說,進行中的案子都是她的,當時雙方談好如果有互相介紹,可以抽30%。她曾介紹一個當事人給施志遠,但是這件的委任費是施志遠正式轉任律師後,她才將委任費轉交給他。

    審判長吳光釗追問,施志遠到底在什麼時間點收取案件報酬?兩人之間有沒有對過帳?有沒有討論過委任案件怎麼分攤費用和報酬?

    梁律師解釋,施志遠辭職生效後和她合署,才有對帳的問題。但她強調,她不清楚施志遠其他案子的收費,但(司法院移送)10個案件裡,有4個案件完全都是她的案子,費用全都是她結算的,和施志遠毫無關係。她還說,施志遠期間曾介紹一個當事人給她,她則介紹另一個當事人給施志遠,希望成為施志遠退下來當律師的第一個案子,畢竟,他有3個孩子要養,經濟負擔比較重。

    施志遠從法官轉換跑道當律師。法槌示意圖。本報繪製

    受命法官曝對話「8000加減賺」

    司法院代表當庭舉出移送的第4案,詢問梁律師「施志遠有幫忙寫書狀嗎?」

    梁律師說,和施志遠聯絡多在談合署,有時,她在訴訟期間遇到問題(例如當事人是否適格)等,她也會詢問施志遠,她強調,施志遠對人很熱心,但沒有幫她寫書狀。「我先把寫好的傳給他看,他會回傳,有時候會找相關實務見解給我參考。」

    司法院代表進一步詢問,雙方有沒有約定報酬?

    梁律師解釋,當時雙方都在討論合署的事宜,約好互相介紹的話抽30%、代庭的話可能一次3000元,如果代擬書狀的話,第一次8000元等。梁律師強調,「當時有想過要結算費用給施志遠,但他因為在職身分而拒絕,他沒代寫,也沒有必要代寫。」

    不過,受命法官林孟皇冷不防提示施志遠和妻子的對話紀錄,表示施志遠在2023年1月間曾告訴妻子,「我先來忙,8000元加減賺」,他問梁律師說,「你一直說沒寫書狀沒收費,但這對話說,寫書狀賺外快8000元是什麼意思?」

    梁律師強調,當時確實有討論到合署後幫忙寫書狀的價格,她本來詢問施志遠是否要依照約定付費,但施志遠根本不收,還強調「沒辦法收」,她因此沒有給。


    司法院主張,施志遠行為應重懲。廖瑞祥攝

    司法院要免職VS他求罰款

    審判長詢問司法院和辯方的意見,施志遠表示,扣案手機裡,有他太太製作的EXCEL(財務)檔,裡面也沒有記載他協助梁律師寫狀的報酬紀錄,和梁律師的證述完全一致。

    司法院認為,施志遠已經承認有移送書裡的違失行為,而且依照證人說詞也可以知道,他確實有跟梁律師約定第一次寫書狀8000元,第二次寫6000元。從卷裡也可以發現,施志遠和妻子首次提到8000元這個數字,是在2022年11月29日,雖然和梁律師的證詞有落差,但不影響施志遠在法官任內有這些行為,仍請職務法庭判處最重的免職處分。

    但施志遠則請求職務法庭從輕判處罰款,他當庭哽咽吐露他進入司法界的故事。

    施志遠說,自己是平凡小家庭出身,家族裡根本沒有任何人讀法律,他也就讀理工科,沒想到,在念清華大學科技與法律研究所後邂逅法律,後來考上監察院調查員,其後又考上司法官,在司法官班第55期還以第10名成績結業。「我心中的第一志願是分發到『台南地院』,真的如願回家鄉服務…我曾經以為『法官』會是一輩子的工作…」

    他嘆氣說,當時和太太會講到「8000元」,是因為在開玩笑,年輕的法官常常加班加得很累,才會和太太開玩笑說,律師寫兩三頁狀子就可以賺8000元,感覺好像很容易,絕對不是在講報酬。「梁律師當年雪中送炭,其實我要退下去時決定非常倉促,連辦公室都不知道怎麼規劃,雖然知道《法官法》、《法官倫理規範》有相關規定,但我當時沒想太多,認為只要不是講我的案子就好,我疏忽掉相關規範了。」

    施志遠之前出庭拒訪,但拱手道歉。資料照。侯柏青攝。

    施志遠:當法官是一輩子的榮耀

    施志遠則話鋒一轉講到便當事件,他眼眶泛紅說,他出身平凡家庭,家族從來沒有人從事過司法業,他認為,當法官是他「一輩子的榮耀」,而且還如願分發到台南地院。不料,因為便當事件引發討論,他還在法官論壇貼千字文說明。

    他當庭再揭自己的瘡疤,表示當年剛分發到南院刑事庭當法官,太太生下雙胞胎,沒辦法兼顧老大,而且他假日也要加班,因此,在宮廟當志工的父母,會幫忙照顧老大,有時會拿幾個宮廟的便當給他。

    他吐露,當時手上有個審理中的案子,3個原告中有一個是遠房親戚,他一開始毫不知情,後來對方到宮廟來找他,希望他好好處理,「判被告重一點」,他請對方不要再來接觸,沒想到,對方竟來第三次,施志遠向對方表示,一定會依法處理,他一返回法院,就上簽給庭長「自請迴避」。沒想到,對方後來就跑去南院投書了,才有便當事件。

    他說,經歷這件事以後,自己一度感到心灰意冷,但媽媽鼓勵他重新振作,要他證明自己比別人更努力,他發憤圖強,幾年內拿到不少專業法官證照,當年從候補進入試署,送審書類結果出來後,庭長還誇他說,委員都很嚴格,能夠得到這樣的評語真的很不錯。

    不過,便當事件始終揮之不去,好不容易努力了幾年,卻又發生「機車嗆警」事件,這次他感覺到,幾年來的努力付之一炬,數度打報告請辭。時任審判長勸他,「不要灰心,都快升實任(編按:受《憲法》保障的法官)了」,審判長連退他兩次簽呈....他說,後來針對機車事件打行政訴訟也打贏了(撤銷處分),證明他的主張沒有錯….

    懲戒法院職務法庭的判決將左右施志遠的工作。資料照。廖瑞祥攝

    捐100個便當「哪裡跌倒哪裡爬起」

    他接著強調,在法官任內很認真工作,還抽空進行法普運動,更到學校教課,雖然要離職,但還是拚結案拚到最後一刻,他在離職前瘋狂結案,直到前5天還有案件審結,都沒有休假。他回想,當時因為書記官想要請休假,他因此沒辦法再繼續結案,導致最後幾天,只能整理辦公室。

    施志遠嘆口氣說,在離職前夕,有不少親友知道他準備轉換跑道,主動請他(離職後)幫忙打官司,不過,他們很擔心他馬上會繳不起房貸,才會基於好心先交付律師費給他,但他絕對沒有打著法官名號招攬或執行律師業務,「我現在想想真的很後悔,他們都是我非常好的朋友,先給錢,只是希望我開業時可以運用…」

    施志遠說,他退下去以後決定重新再來,他告訴自己,「那裡跌倒就在那裏站起來,我在那個宮廟捐了100個便當,陸續提供給需要幫助的人,我也跟宮廟的人承諾,有需要的人可以來找我(打官司)。」

    他說,很期待未來還可以從事律師工作,他沒有想過用法官名義對外招攬案件,「我相信,這些委任我打官司的朋友,需要的是一個陪同開庭、寫書狀的律師,而不是一個法官,希望職務法庭判我罰款。」

    施志遠若被判撤職或免職,律師證恐不保。資料照。李政龍攝

    律師緩頰:讓他重新出發

    前高院法官、委任律師賴劍毅則說,認識施志遠很久了,他曾在台北實習。施志遠的個性很積極、認真,講話或許大聲一點,不了解的人,也許會覺得他有點沒禮貌…事實上,他曾經以為會一直當法官,但他受困於愛心便當、機車事件,心理受到刺激,因此在親友送暖時,才會沒有想清楚就先收受款項(委任費),雖然很不應該,但罰款應該就能警惕他,判合議庭能保障他的工作權,給他一個重新出發的機會。

    另名委任律師申惟中則表示,施志遠也許思慮不周,一時沒有嚴守分際,但沒有侵犯其他人的權益,他是個奉公守法的人,縱使有違失,也沒有達到免職或撤職的程度。「美好的仗已經打過,如果說法官職涯像一段旅程..,當法官身分已經成為不可承受之重,眼前的停靠站,就是該下車轉乘的時候,相信他在館在任何崗位,都會為司法而努力。」

    合議庭審判長諭知全案辯論終結,訂於6/22上午10點宣判,施志遠能否保住律師資格,就看這一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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