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陸軍第六軍團砲兵第二一指揮部上士班長陳泰尹,為籌措母親醫療費,淪為共諜。呂志明攝
原在陸軍第六軍團砲兵第二一指揮部擔任上士班長的陳泰尹,退役後因為要籌措生病母親的醫藥費,竟被中共情治單位「王哥」吸收成為共諜,向目前仍在軍中任職的好友、中尉軍官李俊達索要專業軍官訓練講義,翻拍後用微信傳給王哥,獲取7萬9440元的報酬,台北地檢署調查認定,2人涉犯《國家安全法》、《貪污治罪條例》等罪,予以起訴。
全案起訴移審後,台北地院接續召開接押庭審理,經合議庭評議,於下午裁准以2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稍早於傍晚6時許,陳泰尹已在親人協助辦保後獲釋。
調查指出,陳泰尹在2013年間,以上士班長身分退伍,因母親重病,他的經濟陷入困境,急需資金應急。2013年11月,他透過友人認識了中共情治人員「王哥」。在金錢誘惑下,陳泰尹答應替「王哥」刺探軍事機密。
陳泰尹想到之前在六軍團砲兵第二一指揮部服役時認識的好友、時任中士班長李俊達,因而在2024年間與對方連繫,得知李俊達仍在同單位服役,不過已經升任中尉軍官,他在同年3月16日與李俊達見面,表明認識中共情工人員「王哥」,需要內部軍中資料,表明可以拍攝軍中資料「換錢」。
見面當天,陳泰尹以微信(WeChat)撥打「王哥」電話,引介「王哥」給李俊達認識,通話中「王哥」允諾以李俊達每月薪資的雙倍作為加入的報酬,如配合翻拍、交付軍中機敏資料則另計算獎金,誘使李男配合翻拍機敏資料並交付,但李俊達未接受「王哥」的提議。
由於陳泰尹有向李俊達借錢,同年4月7日,陳泰尹以「還錢」為由邀約李俊達見面,2人在台北市北投區某處停車場碰面後,陳泰尹在車內,用手機拍攝李男持有、國軍未對外公開之公務上應秘密上課講義後,將資料傳給「王哥」。
陳泰尹再透過不知情友人提供虛擬貨幣錢包,於同年4月13日收受「王哥」給付的泰達幣(USDT)2500顆(等值於美金),陳泰尹因此獲取7萬9440元的不法利益。
北檢檢察官楊舒雯獲報後指揮憲兵指揮部新北憲兵隊、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電信偵查大隊,並由國防部政治作戰局、軍事安全總隊會同偵辦,北檢於今年1月間發動搜索並將陳泰尹聲押禁見獲准。檢方於今日全案偵結,認定陳泰尹、李俊達涉犯《國家安全法》、《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今日將在在押的陳泰尹送審台北地院。
另外,陳泰尹在偵查過程中自動繳回犯罪所得7萬9440元,檢察官建請法院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規定,宣告沒收。
9:54 出版
19:35 更新交保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