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檢署。呂志明攝
張文隨機殺人事件後,劉姓男子在網路上PO「想模仿張文」、「我很想打扮成小丑殺人」,新北地檢署將劉男羈押後於今(12/31)日依《刑法》第151條恐嚇公眾罪及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提起公訴。
劉男於12月22日晚間約19時20分,利用手機連結網際網路登入Dcard社群平台,公開發表「我想模仿張文,該怎麼辦呢」、「我確實想像張文一樣殺人」、「我很想打扮成小丑殺人,到現在只要心情不好就想殺人」等言論。該內容明顯涉及威脅公眾安全,對閱覽者及社會大眾造成心理恐慌。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進行網路巡邏發現後報請新北地檢署偵辦,並於12月23日拘提劉男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定劉男涉犯《刑法》第 151 條恐嚇公眾、第 305 條恐嚇等罪,罪嫌重大且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為避免危害擴大,認有羈押之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並在今日依法提起公訴。
新北地檢署表示,案件發生後,已迅速成立「防範恐怖攻擊應變小組」,由專責檢察官指揮調查,以確保案件偵辦的效率與準確性。檢方強調,無論動機為何,在網路上散布恐怖言論均屬違法行為,一經查獲將依法嚴懲,絕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