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名模蕭瑋葶(戴帽子者)涉侵占身障協會善款羈押7個多月,今天交保500萬獲釋。侯柏青攝。
前名模蕭瑋葶和兄嫂涉及「中華民國身障關懷協會」侵占億元案遭起訴,蕭女還被爆出挪用公益捐款「養狐狸」,她自4月下旬被羈押迄今7個月,抗告屢遭高院打臉,士林地院近日裁定500萬元交保、境管及配戴電子腳環8月,蕭瑋葶今天中午完成相關手續獲釋,她全程戴帽子遮臉,記者問她「有拿善款養狐狸」嗎?她低頭不語,旋即由親友陪伴離去。
士林地檢署查出,內政部2011年核准設立身障關懷協會 (TDCA),由蕭瑋葶的哥哥蕭靖擔任首屆理事長,但蕭靖遭到通緝後,改由妻子陳品君擔任理事長,他則化名當助理。身為伊林名模的蕭瑋葶則掛名常務理事。不過,蕭靖夫婦涉嫌侵吞協會上億元,蕭女更以房產向銀行詐貸5000萬元,3人生活豪奢,令人訝異的是,蕭女還高調養了隻狐狸「襪子」。
檢方起訴蕭女及兄嫂後,8/11將在押的3人移審士院,蕭靖另案判刑確定入獄,蕭女及嫂嫂則被裁定羈押禁見3月,法院另駁回蕭女聲請的具保停押,但蕭女的委任律師針對具保停押裁定提抗告後,意外逆轉。
律師向高院抗告主張,檢方移審前6天,士院一度裁准蕭女交保300萬元及科監,詎料,家屬8/8去辦保竟被通知「士林地檢署法警人力不足、辦理科技監控廠商請假」無法辦保,導致蕭女被羈押至今。高院認為要釐清串證疑慮,加上辦保問題關乎司法公信力,於11/6撤銷發回士院更裁。
令人意外的是,在高院撤銷發回的前一天(11/5),士院合議庭就已裁定蕭女延長羈押兩月,委任律師只得針對延押裁定再度抗告,沒料到,高院另一組合議庭接手後,結局卻大不同。
另一組高院合議庭認為,蕭瑋葶涉犯公益侵占、詐欺取財、藏匿人犯及洗錢罪,犯罪嫌疑重大,且她有串證之虞,有羈押原因及必要。該合議庭也認為,蕭女在偵查中雖然聲請具保停押,原審一度裁准300萬元交保,但法院對於移審的被告是否有羈押原因和必要,有重新判斷的權限,即使有律師抗告指稱的「因科技監控廠商問題而無法順利辦保」之情形,也不影響原審在8/11、11/5所做出的羈(延)押裁定的合法性,據此打臉律師,駁回抗告。
不過,承審的士院合議庭開庭後審酌,蕭女已無羈押必要,裁定交保金500萬元、限制住居,另限制出境出海8月及配戴電子腳環,認為這些限制已經足以對她產生嚇阻作用。蕭女家屬今天上午趕到法院順利辦保,科控廠商也到庭協助裝設電子腳環。
蕭女遭羈押長達224天,等了一個上午終於擺脫囚服獲釋,她還特地換衣服,並戴上棒球帽低壓帽緣,並戴口罩躲避拍攝。記者問她「被關這麼久,你覺得是檢察官誤會你嗎?你有沒有侵占善款?」她不答。記者又問她「為什麼拿捐款買狐狸?那是挪用善款買的嗎?」她低頭不語,在親友協助下搭上轎車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