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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子佼「創意私房案」二審改判緩刑 律師分析刑度其實比一審重:肉會痛

    2025-11-26 09:17 / 作者 駱肇樑
    黃子佼24日透過律師表示,已與所有受害者達成和解,並公開道歉,承諾未來努力改善自己。資料照,呂志明攝
    藝人黃子佼因被檢警查出是非法兒少色情網站「創意私房論壇」高級會員,家中電腦還下載了超過2千部兒少性影像檔案,一審認定被害人35人,依《兒少性剝削條例》判刑8個月,檢方上訴並追加《個人資料保護法》罪,二審昨日(11/25)改判1年6個月,附條件緩刑4年。律師李怡貞昨日在臉書發文表示,黃子佼這個緩刑確實不好拿,且緩刑時間也很長,「現實層面的懲罰也比一審多很多,肉會痛。」

    據調查結果顯示,黃子佼於2014年2月12日註冊為「創意私房」會員,並付費下載至少48部未成年少女性影像(計47人受害),砸錢珍藏的檔案中,標題多顯示「制服」、「運動會」、「國中」,其中年紀最輕的少女約只有10歲,被檢方依《兒少性剝削條例》提起公訴。

    不過黃子佼一審出庭時,供詞卻避重就輕,最後一審認定被害人共35人,並判黃子佼8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其餘12名未到案的被害人則退回檢方偵辦。檢方不滿判刑過輕提起上訴,另將12名被害人併案高院,同時認定憑性影像可確認被害人的身分,因此向高院追加《個資法》罪名。

    高院昨日宣判二審結果,由於黃子佼改口認罪,並和37名被害人全數達成和解並支付完畢,高院因此改認定黃子佼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較重的罪名,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4年,還要服180小時義務勞務、參加3場法治教育課程。消息傳開後,掀起各界正反意見討論。

    李怡貞昨日也在臉書發文表示,黃子佼這個緩刑確實不好拿,如果沒有和被害人全數和解,或許拿不到,且緩刑時間也很長,就是賭他這4年能不能克制自己,不要一犯再犯。李怡貞也指出,二審整體刑度還是比一審重,除了花錢和被害人和解外,黃子佼還要服勞務、參加法治教育,現實層面的懲罰比一審多很多。

    「法院的立場總是願意給表現出願意改過的人機會,不論是真的還是演的。」李怡貞表示,畢竟現代人願意承認錯誤真的越來越少,但雖說「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只是黃子佼不太適合這句話,「『人』適不適格都有疑問了。」希望黃子佼24日發出的律師函,不是要復出螢幕的試水溫手段,況且她也不認為還有人想看到黃子佼復出。「最後,希望黃子佼事件被傷害的被害者都能真正得到心理上的安慰,這才是最重要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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