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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幫富商討18萬餐費!「房地產達人」洩她身分搞「公審」 二審不認罪下場曝

    2025-09-24 19:38 / 作者 侯柏青
    房地產達人王子苓(綁辮子者)。資料照。呂志明攝
    一名蘇姓女營業員和王姓富商約在高檔餐廳聚餐,富商因故無法出席,蘇女取消訂位後仍要求富商付18萬元餐費。「房地產達人」王子苓為了幫富商討錢,在臉書和line群組洩漏對方照片、姓名和公司,並貼上「火辣營業員向富商請款18萬餐費引爆糾紛」等新聞連結,最終討回餐費。蘇女怒告王子苓違反《個資法》,一審判4月,二審今天駁回上訴,維持4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蘇女於2023年11月24日和王姓富商相約「東方樓頂級粵菜南港店」餐敘,但富商突然沒辦法赴約,蘇女仍要富商埋單18萬。王子苓知道後相當不滿,在45人的line群組「臺灣寶島商業交流會」內,公布蘇女的姓名及公司名稱,還貼上「火辣營業員向富商請款18萬餐費 引爆糾紛」的網路新聞連結,公開「火辣營業員」指的就是蘇女。

    後來,她又在17人的line群組「高芙天使隊」內,附上該新聞網址,以及蘇女的全臉照片,另披露蘇女名片,導致她的姓名、職業、公司、手機等個人資訊全曝光。但王子苓仍未停手,她在臉書上也公告蘇女姓名及新聞網址,後續又加碼貼出蘇女的名片,註記「詐領18萬,詐騙犯!各位請小心!」

    一審開庭時,王子苓不認罪。蘇女則解釋,當天是王姓富商臨時取消飯局,王聲稱她可以自己去,而朋友則建議她可以先跟王姓富商請款再約下一次,蘇女認為那18萬是替王姓富商保留的下次餐費。王姓富商在北院作證時表示,當天他有事沒去吃飯,卻仍匯18萬給蘇女,王子苓後來告訴他「當天沒有人去」,他進一步詢問蘇女,蘇女才解釋那是下次聚餐的費用,但仍將錢還他。

    一審未採信王子苓證詞,判她4月徒刑,全案上訴高院。

    高院合議庭認為,王子苓公布的內容,足以讓一般人辨識出,新聞裡涉嫌詐騙王姓富商的人就是蘇女,王子苓公布的內容均屬於蘇女個資,而且依照她在社群團體的發話,可以認定她的目的就是引發其他人的負面評價,讓不特定多數人可以任意批評、施壓和指摘蘇女,達到「群眾公審」的效果,其舉動顯然侵害蘇女的資訊合理隱私期待及自決權,遂認定王子苓上訴無理由,應予駁回。

    此外,王子苓雖然請求宣告緩刑,但合議庭認為她的犯行嚴重侵害蘇女的資訊隱私合理期待及資訊自主權,她不但沒有彌補蘇女損害,還從偵查中到法院均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沒有反躬自省,有必要懲罰她砥礪自新,因此決定不予宣告緩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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