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中秋節牢裡過!台積電3內鬼涉洩密不滿羈押3月 抗告最高法院被打臉

    2025-09-24 17:26 / 作者 侯柏青
    台積電內鬼外流2奈米關鍵製程技術,台積電工程師吳秉駿(右)、戈一平(右三)移送法院。資料照。廖瑞祥攝
    前台積電工程師陳力銘為協助新東家東京威力科創擠入台積電供應鏈,請託在職工程師吳秉駿、戈一平洩漏二奈米製程參數,被依《國家安全法》、《營業秘密法》等罪嫌起訴移審智財商業法院。他們雖認罪,但仍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3月,他們不服裁定向最高法院提抗告,今天遭駁回,中秋節確定在看守所度過。

    檢方查出,陳力銘曾擔任台積電12廠良率部門工程師,其後跳槽到台積電供應商、東京威力科創行銷部門,他急於提升新東家的蝕刻機台良率,以協助爭取成為台積電二奈米製程蝕刻站點供應商量產,因此拜託清大學弟及同僚吳秉駿、戈一平等人打探消息。

    吳秉駿和戈一平答應幫忙後,用公司配發筆電,以居家工作系統連線登入內網,陳力銘則用手機翻攝台積電的廠商測試數據,前後翻攝數百張照片,但其中14張經鑑定觸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洩密等級則為機密B、C。台積電今年7/8向高檢署提告後逮獲3人。

    檢方將3人依《國家安全法》等罪名起訴,主謀陳力銘求刑14年、吳秉駿求刑9年、戈一平求刑7年,

    台積電內鬼案主嫌、前工程師陳力銘移送法院。資料照。廖瑞祥攝

    高檢署9/1將3人移審商業智財法院,3人在接押庭上認罪,但承審合議庭認為,依照證人證述、保密協定、通訊軟體對話紀錄、電子郵件附件列印紙本、監控系統之勘驗筆錄、鑑識報告、經濟部關於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函覆資料等事證,足以認定3人的犯罪嫌疑重大。

    合議庭認為,3人雖然坦承犯行,但對於自身所涉犯罪情節、手段、目的供詞,曾經前後所述不一及避重就輕。合議庭認為,檢方目前仍有另案偵辦中,考量3人為前後任同事關係,可以透過通訊軟體隨時進行聯繫,加上案發後都有「刪除通訊軟體對話紀錄」等疑似滅證動作,顯有串滅證之虞,因此具有羈押原因,裁定羈押3月。

    3人不服認罪仍遭羈押,向最高法院提抗告,最高法院認為,原審裁定並沒有違誤之處,因此駁回抗告確定。至於3人涉案的部分,智財商業法院已積極審理中。
    侯柏青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