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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賣屋未揭露用自來水需另付租金 建商總座2人涉詐欺被訴

    2025-05-09 10:59 / 作者 呂志明
    法槌示意圖。本報繪製
    2名女子在新北市新店區購買「碧澄三社區」房屋,等到2人下訂及交屋後,才被告知房屋地處水壓無法正常供水的地區,必須另設加壓站,才被告知每個月必須另付支付加壓水池租金等費用,2人認為受騙上當提出告訴,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建設公司的總經理郭飛龍及工務經理張建男故意隱匿重要資訊,已涉及《刑法》詐欺取財罪,依法提起公訴。

    襄澐建設公司於2022年7月3日起至同年12月間,在新北市新店區推出建案「碧澄三社區」,總計19戶,由於該社區地勢偏高,屬於水壓無法正常供水的地區,襄澐建設因此向台北市自來水事業處公證切結,會在買賣契約中明訂「交屋前,將加壓受水設備所使用的私有土地移轉所有權或設定地上權予用戶」,以保障用戶未來用水的權益。

    襄澐建設公司總經理郭飛龍、工務經理張建男,為了讓建案能夠順利銷售,竟然隱匿碧澄三社區屬於高地用水區域,必須另設自行加壓受水設備及後續需繳納設備使用及維護等租金費用的重要資訊,且在銷售文宣及不動產買賣合約書中也未記載,讓不知情的銷售人讓購屋者誤以為社區的供水是由自來水公司直接供水。

    其中2名女子在交付訂金及交屋後,襄澐建設才告還需要支付水池租金等費用,因此認為受騙上當,提出告訴。

    郭飛龍、張建男到案後否認涉犯詐欺取財罪,辯稱,他們有透過銷售中心告知碧澄三社區建案為高地供水。不過銷售中心的人員到庭作證時,證稱她們並沒有被告知。

    檢察官調查發現2名被告利用不知情的銷售部門人員,向購屋者告知是建商自行出資拉水線蓋屋,故意隱匿在購屋後是否得受讓加壓受水設備所使用的私有土地移轉所有權、經設定為地上權人或需額永久負擔另支付設備使用及維護等租金費用給建商的重大資訊,因此認為2名被告涉犯詐欺取財罪,依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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