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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寶林茶室食物中毒奪6命 北檢創首例核發遺屬補償金共1080萬

    2025-03-13 11:15 / 作者 綜合中心
    台北地檢署11日核可寶林案遺屬賠償金。資料照片,侯柏青攝
    台北信義遠百A13美食街「寶林茶室」2024年3月發生粿條帶有毒素「邦克列酸」,最終釀6死、27傷重大食安案件。台北地檢署11日針對罹難者家屬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決議依《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補償6名死者家屬各180萬元,共計1080萬元,創下國內首例食安事件犯罪被害補償紀錄。

    去年食安連環爆,其中3月的寶林茶室中毒案最為嚴重,共釀6人死亡,分別是39歲呂姓男子、66歲楊姓男子、40歲、46歲、53歲女子,還有一名馬來西亞籍的40歲男子。

    時隔10個月,寶林茶室食物中毒案於今年1月偵結,台北地檢署依食安法、過失致死罪等罪嫌,起訴寶林茶室負責人黎仿軒、代班廚師胡清富等5人

    由於《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明訂,因犯罪行為被害致死亡者、致重傷者、自主權遭侵害人,皆可請領「犯罪被害補償金」,額度為180萬元。為此,法務部保護司與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主動協助罹難者家屬,向台北地檢署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

    《中國時報》報導,北檢11日開會審議,認定寶林案係店內人員有過失,侵害被害人生命,造成遺屬悲痛家庭破碎,決議依《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補償6名死者家屬各180萬元,合計共108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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