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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挪用楊登魁逝後億元資金遭判刑 悠活老闆「重施故技」再被股東告

    2025-02-07 13:09 / 作者 呂志明
    法槌示意圖。本報繪製
    影視大亨楊登魁生前與墾丁悠活渡假村老闆曾忠信合夥開「登信公司」合作蓋飯店,當楊登魁因病去世後,藝人兒子楊忠憲發現公司款項被曾忠信挪用,曾忠信被法院判有罪後,其名下亮品公司股東具狀提出告訴,指控曾忠信及其侄子曾序霖合謀,以相同手法挪用亮品公司的資金,因此對2人提起背信罪告訴,但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2人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曾忠信與楊登魁合作蓋飯店衍生不少糾紛,雙方成立登信公司後,曾在基隆蓋飯店,當楊登魁過世後計劃終止,但曾忠信卻將登信公司裡的上億元存款挪為他用,直到2016年楊登魁的兒子楊忠憲接手登信公司,派會計師查帳,才發現錢被A走,因此對曾忠信提出告訴,曾忠信被起訴後台北地院依背信罪判刑2年,上訴高院後改判1年6月,緩刑4年。

    此外,楊忠憲還查出,當初雙方除了規劃在基隆蓋飯店外,也曾預計在陽明山分別蓋1間飯店、1間villa,沒想到當楊登魁中風住院期間,曾忠信與其侄子曾序霖聯手將存放在楊登魁帳戶,由股東投資建設villa的資金共計1.3億,以臨櫃提領方式領走,因此對曾姓叔侄提出告訴,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2人涉犯《刑法》業務侵占罪,在去年7月間依法起訴,目前正由法院審理中。

    曾忠信曾為亮品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亮品公司)、陽明山休閒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陽明山公司)之負責人,且為悠活渡假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悠活公司)、鳳翔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鳳翔公司)、合冠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合冠公司)實際負責人,當曾忠信與楊登魁合夥爆糾紛後,亮品1名黃姓股東也對曾忠信叔侄提告。

    這名黃姓股東指控,當時亮品公司董事長室裡的有個通告,亮品公司要25%比例去分擔曾忠信旗下公司的開銷,冋時拿出台北地院的判決,指稱曾忠信涉及登信的刑事案件,與他提告亮品公司侵占公司款項的手法一致,同樣涉及背信罪,因此要求北檢能夠以此做為標準,將曾忠信與其侄子曾序霖依法起訴。

    不過檢察官偵查後認為曾忠信名下公司的資金往來,確實約定有互攤關係,只是身為董事的黃女無法認同,因此認為2人並未涉及不法,因此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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