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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擄富商勒索1億元 綁匪逃4年!栽在「車頭燈沒開」被捕

    2024-09-14 14:28 / 作者 即時中心
    張姓男子因沒開車頭燈被警察盯上逮捕。讀者提供
    嘉義縣朴子市2021年發生柯姓富商遭擄、綁匪勒索1億元,後付贖3千萬元獲釋。警方在高雄美術館旁追緝主嫌李育儒,開了19槍將人擊斃,不過,共犯張姓男子遭判刑4年4月亡命天涯,一直找不到人,昨晚(13日)張男開車行駛高雄市街道因沒開大燈又拒檢,警方飛車追逐後順利將人逮捕歸案。

    張姓男子(49歲)是嘉義地檢署及高雄地檢署發佈擄人勒贖及毒品通緝犯。高雄市警察局仁武分局昨晚22時46分在鳥松區發現張男駕駛白車未開大燈,上前時,張男拒絕盤查且加速逃逸,警方鳴笛尾隨,過程中張男在大仁北路上擦撞張姓騎士(33歲),造成騎士受傷。


    張男一路飆速逃逸,最後在松浦北巷上自撞倉庫大門才停止,人下車又企圖逃離現場,遭員警壓制。盤查身分赫然發現張男涉及朴子市2021年發生的柯姓富商遭擄、勒索1億元綁架案,張男判刑後遭通緝,全案依擄人勒贖、毒品案通緝罪嫌及毀損、公共危險、肇事逃逸等罪移送偵辦。

    警方指出,張男拒檢一路拼命逃亡,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1款危險駕車,最高可處新臺幣36000元罰鍰,並可吊銷駕照;沿線逃逸時,又違反第45條第1項第3款逆向行駛2次,每件最高可處新台幣1800元罰鍰,第53條第1項闖紅燈18次,每件最高可處新臺幣5400元罰鍰。

    第53條第1項紅燈右轉5次,每件最高可處新台幣1800元罰鍰,第42條未依規定使用燈光10次,每件最高可處新台幣3600元罰鍰,第60條第1項拒絕攔檢,最高可處新台幣30000元罰鍰,第60條第3項駕駛汽車致人受傷,最高可處新台幣9000元罰鍰,總計開出罰單38張,最高可罰22萬800元罰鍰。
    張姓男子捲入2021年嘉義富商擄人勒索1億元綁架案,逃亡4年左右,9/13晚間因沒開車頭燈被警察盯上逮捕。讀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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