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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90件誇大不實廣告遭罰 竹市衛生局科長竟收賄422萬不罰

    2024-07-16 16:04 / 作者 呂志明
    新竹地檢署。翻攝新竹地檢署臉書
    有多家廠商因為在媒體放送誇大不實廣告,被相關單位查獲共計1190件,原本必須應相關法律處罰緩,新竹市衛生局前科長鄭舒倫竟與業者恒安行實際負責人張明堂合謀,由張男通知違規廠商,將公司登記地址移轉到新竹市,鄭舒倫再利擔任科長的職務,將違規案件分案承辦後再利用違法手段助廠商規避裁罰,張男再向違規不受罰的廠商索賄,總計收受賄款1314萬2500元,鄭男分得賄款442萬元。

    新竹地檢署調查後認為鄭舒倫、張明堂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等罪,張明堂與恒安行登記負責人邱信源另涉犯偽造文書等罪,依法提起公訴。另外就6名行賄的廠商,則因坦承犯行,檢察官給予緩起訴,條件是在緩起訴處分確定後,支付公庫70萬元至150萬元。

    新竹地檢署查出,鄭舒倫自2017年3月20日起至2021年1月10日止,擔任新竹市衛生局科長,負責承辦及督導轄內食品、化妝品、藥物等違規案件裁罰等業務。張明堂、邱信源則是新竹市恒安行(己於2022年2月7日歇業)實際及登記負責人。

    2020年2月至2021年1月間,有13家違規廠商所製作及委託在報紙、網路媒體、電視台刊登或宣播的產品廣告,因內容涉及誇大、易生誤解,且據民眾檢舉或其他衛生單位監錄,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藥事法》、《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健康食品管理法》等違規案,共計 1190 件。

    鄭舒倫明知這些違規廣告依法律規定必須受罰,但他卻與張明堂合謀,由張明堂指示部分違規廠商將公司登記地址移到新竹市,或是部分廠商如果接到外轄縣市政府衛生單位自行監錄或民眾檢舉違規廣告案件通知,謊稱違規廣告都是委託恒安行負責人邱信源或員工刊登,使外轄縣市政府衛生單位將違規廣告案件移轉管轄至新竹市衛生局,鄭舒倫再利用擔任科長的職權,將違規廣告安件,分案由他承辦。

    當鄭舒倫分案後,再以未合法送達、未錄案列管方式,隱匿行政裁處書,總計369件;或是視已裁處在案方式,使廠商規避裁罰,總計750件;或以逕予結案方式,使廠商規避裁罰,總計71年。鄭舒倫結案後,再將這些案件交給張明堂,由張男以1件《健康食品管理法》違規案2萬元、其餘違規案1件1萬元代價,向實際違規廠商索賄,總計收受賄款達1314萬2500元,鄭舒倫則分得其中的賄款442萬
    元。

    新竹地檢署肅貪專責檢察官翁貫育,在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廉政官、檢察事務官,發動搜索約談後,認為鄭舒倫、張明堂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張明堂與邱信源又分別涉犯《刑法》偽造文書等罪,將3人依法提起公訴,同時已向新竹地方法院聲請裁定扣押鄭舒倫名下不動產、第三人名下的存款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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