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立法院委員會質詢。陳品佑攝
前立委林益世涉貪案仍在高院更二審纏訟,但高院日前開庭,林使出撒手鐧聲請法官迴避,高院遂取消開庭。民眾黨立委黃國昌今天在立法院質疑高院配合拖延訴訟,更舉金融被告鍾文智為例,強調他聲請法官迴避遭拒,期間竟有「(前)行政庭長施壓受命法官要求自請迴避」,要求司法院徹查。高院傍晚回應,絕無施壓情事,純屬誤會。
檢方指控,時任立委的林益世收賄6300萬元,用立委職權施壓中鋼等企業助業者拿下轉爐石等契約,一審認為貪污犯刑與立委職權無關,依《刑法》公務員假借職務恐嚇得利罪判刑5年6月;二審認定行為和立委職權有關,改用貪污罪重判12年。更一審改採「法定職權說」判4年10月,最高法院大法庭統一見解「附條件實質影響力說」發回更二審,全案發展對林益世不利。
高院原訂3/1下午開庭,卻因林益世聲請法官迴避而取消。立委黃國昌今天指出,林益世以合議庭不幫他聲請釋憲為由聲請法官迴避,但他表示,依據《刑事訴訟法》規定,聲請法官迴避根本不需要停止訴訟程序,質疑高院配合拖延訴訟。
他接著砲轟,現行制度有「施壓迴避」嗎?他舉金融被告鍾文智為例,認為審理期間鍾不斷聲請法官迴避,被高院、最高院駁回後,「竟有行政庭長向受命法官施壓要求自請迴避,行政庭庭長可以去施壓承審法官,要他上簽自請迴避嗎?」黃國昌要求司法院徹查此事。
高院傍晚回應,關於立委黃國昌提及,關於本院前行政庭長曾向案件的承審法官施壓要求「上簽自請廻避」一事,純屬誤會,本院前行政庭長並沒有立委所指的「施壓」情事,特予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