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O涉性侵赴昨(8/2)台北地檢署應訊,50萬元交保。侯柏青攝
本名陳宣裕的藝人NONO,因為涉嫌對網紅、小紅老師等多名女子騷擾,甚至意圖性侵,昨(8/2)約談到案後,以涉犯《刑法》妨害性自主罪諭令50萬元交保,由於小紅老師曾表示接到「天道盟太陽會的人會去處理你,已經接了價錢也談好了」的恐嚇訊息,檢察官在綜合考量後,核發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並告誡NONO不能騷擾、接觸被害人。
網紅、小紅老師在演藝圈#MeToo風暴延燒時,在臉書發文,遭到1名「知名搞笑藝人」拖到後座「企圖想要將我底褲扯下」,最後並挺身而出,前往北檢對這名「知名搞笑藝人」NONO提出《刑法》強制性交未遂、強制猥褻等罪,同時她還提供25名受害名單給檢察官,如今已有近10位被害人提出告訴。
就在小紅老師提告後,今年7月11日先是臉書臉書PO文,接到「天道盟太陽會的人會去處理你,已經接了價錢也談好了」的恐嚇訊息,她不僅發出「不自殺聲明」,同時報警處理。7月30日深夜,她又在臉書透露遭NONO老婆朱海君的閨蜜留言指責,還表示最近有人傳訊息恐嚇要她撤告。
昨天,台北地檢署指揮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隊,前往NONO的公司、住家等等3處地點執行搜索,並約談NONO到案說明,經檢察官偵訊1小時15分鐘後,以涉犯《刑法》妨害性自主等罪,諭令50萬元交保。
據了解,雖然NONO涉案的情節仍在釐清,但檢察官為了保護被害人及其家屬不要受到不當騷擾,依新修訂的《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核發「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同時告誡NONO不可以騷擾、接觸這些加害人。
法務部新修訂的《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在第3章增訂「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專章,明訂禁止被告對被害人為接觸、騷擾等行為,及禁止無正當理由接近被害人的住居所、學校、工作場所或經常出入之特定場所的特定距離,以及禁止其他危害犯罪被害人或其家屬之事項。同時新法在7月1日正式生效。
而NONO涉及的妨害性自主案件,並非是北檢首次核發的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1名年近60歲的男子,因為被控對親屬性侵遭到台北地檢署通緝,7月15日男子被通緝歸案後,檢察官諭知限制住居,同時核發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這是新法施行後,北檢所核發的第1件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