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電信詐騙案件(簡稱電詐案)層出不窮,還出現人蛇拐騙豬仔至「柬埔寨」等國家搞詐騙或販賣器官的恐怖案例。高檢署去年6月起與警調猛打該類案件後,統計發現,衍生的境外人口販運案件數,已從去年9月的104件高峰掉到今年3月的32件,被害人從384人滑落到64人,迄今更已從國外救回442人。
高檢署為落實行政院「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把矛頭對準電詐案,今天公布的最新數據顯示,電詐案件涉及的境外人口販運案件數,已從去年9月的104件、被告219人、被害人384人,降至今年3月的32件、被告64人、被害人64人。
此外,這類電詐案嫌犯也動輒在台灣境內擄走、私行拘禁被害人,而該類案件數也從今年1月份的40案、被告105人、被害人179人大幅降低。今年3月份的統計數字已降到25案、被告98人、被害人為93人。迄今由檢警調及相關行政機關協助從境外救回來的國人已有442人。
即使案件數「顯著下降」,高檢署表示,仍將督促檢警調持續擴大打擊面,強化數位鑑識,以查獲金流、人流及被害人拘禁地點為目標,積極溯源,以遏止這類犯罪,並要求檢警調對該等案件應從嚴速辦,依法聲請羈押,起訴時求處重刑。
此外,高檢署也表示,讓民眾錢財損失最大的網路投資詐騙犯罪,高檢署分別鎖定「簡訊」、「Line」、「Telegram」、「Facebook」及「金融交易平台」等,在去年7月、今年2月發動兩波專案查緝,總計查獲70多個案子,涉及的被告人數高達300多人,查獲的犯罪不法所得超過台幣 35億元。
不過,高檢署打擊網路犯罪的具體工作,也包含填補被害人的財物損失,高檢署督導檢警調之9次專案查緝,共查扣逾22億元的不法犯罪所得,並多次要求檢警調於案件偵辦時,注重犯罪不法所得之查扣,以剝奪被告利得並填補被害人損失,全面保障民眾生命及財產安全。
高檢署表示,電信網路詐騙犯罪是以網路(詐欺網站、網路社群媒平台廣告)、電信工具(電信門號、簡訊、黑莓卡)、金融帳戶(人頭帳戶、網路銀行、虛擬帳號、電子支付、第三方支付)及使用虛擬通貨來詐騙及洗錢。這類工具因為多數都有暱名性質,並多為跨境犯罪,導致查緝困難,而且如果只注重查緝,也難以回復民眾受到的損害,因此怎麼樣從源頭阻斷犯罪,才是最重要的防治策略,這也是行政院頒布「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的緣由。
高檢署參加行政院成立之「新世代打詐策略」群組,與NCC、金管會及數位發展部建立聯繫窗口,並邀集檢警調、行政及民間機關召開研商會議計20次,希望藉由司法、行政及公私部門的合作,全力遏阻電信網路詐欺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