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某國立大學退休王姓教授涉嫌洩漏未公開採購資料、護航特定廠商得標,先後向兩家業者收取65萬元及144萬7700元。資料照。雲林地檢署提供
太陽能光電標案爆發貪瀆案!南部某國立大學退休王姓教授涉嫌洩漏未公開採購資料、護航特定廠商得標,先後向兩家業者收取65萬元及144萬7700元。檢調首波偵辦時,涉案林姓廠商獲150萬元交保,王男隨後竟再向另一名劉姓業者索討「後謝金」,全程遭專案人員蒐證。檢方再度搜索,王、劉兩人均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高雄地檢署指出,王姓男子退休前任職於南部某國立大學機械工程學系,退休後受聘擔任公共工程採購及太陽能光電標租案件評選委員。檢調查出,王男涉嫌於今年多次洩漏尚未公告的規格說明書、廠商服務建議書等應秘密文書給甲公司實際負責人林姓男子,並在評選會議中攻擊主要競爭廠商,協助甲公司得標,事後收取65萬元。
檢調今年9月獲報展開調查,王、林到案後否認犯行,檢方聲請羈押未獲准,法院裁定王男20萬元交保、林男15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及禁止接觸相關證人;未料王男離開地檢署後,竟又前往找另一名劉姓廠商,索討先前涉嫌以相同手法護航乙公司得標的144萬7700元「後謝金」,過程遭專案人員跟監蒐證。
檢方掌握事證後,13日發動第二波搜索,傳喚王、劉到案,複訊後於14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雄檢指出,王男涉嫌違背職務收賄、洩漏應秘密文書,劉男則涉行賄等罪嫌重大,法院於14日下午裁准兩人羈押禁見。全案仍持續清查涉案標案、金流及是否涉及其他共犯,相關責任仍待司法進一步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