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府衛生局社區心衛中心前執行秘書何建忠,遭控涉嫌濫用職權誘騙性侵未成年少女。翻攝衛福部社家署YT
高市府衛生局心理衛生中心前執行秘書何建忠涉性侵未成年少女案,他的妻子當時任職高市社會局家防中心,遭控得知丈夫被少女報案後,利用職務之便透過LINE透露案件資訊,事後遭記2大過免職,檢方並依公務員洩密罪追加起訴。不過高雄地院認定兩案不具法律上的相牽連關係,追加起訴程序不合法,判妻子公訴不受理。
檢方起訴指出,何妻原為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約聘社工員,負責案件資訊查詢及修正等業務。2025年8月5日,她處理業務時得知何建忠遭一名未成年少女報警提告妨害性自主,涉嫌透過LINE將少女報案相關資訊告知丈夫,因此遭檢方認定涉犯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
這起洩密爭議也牽涉何建忠性侵案曝光初期的調查。據了解,何妻當時在業務過程中看到涉案者姓名與丈夫相同,起初以為只是「同名同姓」,甚至曾告知丈夫有涉案人與他同名,後來案情逐漸明朗,才發現涉案者就是自己的丈夫。社會局調查後認定她違反職務保密原則,記2大過並免職。
不過法院審理認為,何建忠遭控的犯罪時間在2025年6月23日至30日間,何妻遭控洩密則發生在同年8月5日,兩案除了犯罪時間不同,兩人也沒有共同正犯、教唆或幫助等共犯關係。
法院指出,刑事訴訟法所稱可以追加起訴的「相牽連案件」,雖包括藏匿人犯、湮滅證據、偽證及贓物等犯罪,但何妻被控的是公務員洩密罪,屬瀆職罪,並不在可追加起訴的範圍內。因此,檢方不能直接將她的洩密案追加到何建忠的性侵案中,法院認定追加起訴程序違法,未經言詞辯論,直接判決公訴不受理。
至於何建忠涉嫌利用職務取得少女個資,再透過通訊軟體聯繫並強制性交部分,目前仍由法院審理。何建忠先前以2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法院7月裁定認為仍有逃亡疑慮,自8月29日起再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高市府今年1月也已公告廢止其執業執照及社會工作師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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