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古姓女騎士自摔撞上台鐵鐵皮圍籬遭鋼條刺穿心臟身亡,基隆地方法院認定圍籬防撞有瑕疵,判台鐵賠償2名幼子139萬餘元。翻攝Google Map
基隆市古姓女子2025年深夜騎機車行經尚仁街彎道自摔,撞上台鐵設置的鐵皮圍籬,當場遭外露尖銳鋼條刺穿心臟身亡。古女2名未成年子女向台鐵求償349萬餘元,基隆地院審理認定台鐵未請領雜項執照,且結構防撞有重大瑕疵;判台鐵須賠償2子女139萬餘元。
判決指出,台鐵於2023年間在基隆市尚仁街附近的自有土地,沿消防巷道架設鐵皮圍籬。2025年11月15日深夜11時許,古姓女子騎車行經該彎道路段時不慎自摔撞擊圍籬,導致鐵皮破裂、尖銳鋼條外露刺穿其心臟,古女當場傷重身亡。古女身後留下的2名未成年子女提告,向台鐵請求精神慰撫金、喪葬費與扶養費等共349萬餘元。
面對求償,台鐵辯稱設置圍籬是為了防止人車墜河的臨時安全措施,事發前圍籬並無鋼條外露情形,是因古女車速過快自摔撞擊才導致結構破損,主張台鐵不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基隆地院法官審理後指出,台鐵架設該鐵皮圍籬時,未依法向主管機關請領「雜項執照」即擅自設置,規避了國家對工作物構造安全的實質審查。
法官進一步分析,事發路段屬於易肇事的危險彎道,圍籬一經碰撞竟會產生足以致命的外露鋼條,顯示其結構與防撞安全設計存在重大瑕疵,台鐵未盡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確實對事故發生具有過失,應負賠償責任。
不過,法官考量案發當時天候良好且設有路燈照明,古女騎車行經彎道未注意車前狀況、亦未減速慢行,本身也具有重大過失。
經權衡雙方責任後,法院認定古女應承擔80%的過失責任,台鐵則承擔20%責任。過失相抵,判處台鐵應賠償古女2名未成年子女合計139萬7533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