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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衝撞北檢動機曝!小黃司機被控撞倒機車「害腦震盪」 前天才被判3月確定

    2026-09-03 15:26 / 作者 白廷奕
    邵姓運將抗議司法不公,竟開車衝撞北檢、北院大門。讀者提供
    邵姓運將在計程車門漆上「官逼民反、司法不公」字樣,今(9/3)晨5點半衝撞台北地檢署、台北地院的共用大門。他案發前在臉書自曝動機,原來他對司法早有不滿,最近又涉及一起車禍案件,前天才被高等法院依過失傷害判3月、可易科罰金確定。判決揭露,邵男2023年在台北市文山區寶橋行駛時,疑似突然向右變換車道,撞倒一名機車騎士,害對方全身多處擦挫傷還腦震盪。

    調查指出,邵男2023年12月15日晚間近10點,沿著寶橋西往東方向行駛,途經臨界碑34.2公里處時,他突然向右變換車道,導致騎在右側車道的機車騎士閃避不及,發生碰撞。該名騎士人車倒地,手臂、小腿四肢及膝蓋全身多處擦挫傷,頭也被撞到腦震盪。後來騎士提告,北檢認定邵男涉犯過失傷害罪嫌,提起公訴。

    邵男到案時辯稱,他當時開在內線,車速很慢,看到前方在塞車,就打了方向燈要切到右側車道。他主張,他當時沒看到騎士,只有一輛移動很慢的車,他配合對方的速度慢慢切到右側,突然聽到很大的煞車聲,該名騎士滑倒自摔並撞上他的輪胎。邵男懷疑,該名騎士撞上他時連燈都沒有開,車速過快且沒保持安全距離,他還控訴騎士的行車紀錄器造假,堅持自己沒過失。

    邵男今日因衝撞大門被移送北檢,仍高舉雙手抗議。呂志明攝

    但北院勘驗騎士的行車紀錄器,認為畫面連續,也有錄到風切聲、引擎聲、碰撞聲和騎士的哀號聲,看不出有任何造假跡象。而畫面中,只見騎士在最外側車道直行,邵男駕駛的計程車則從內側車道切出,最後雙方發生碰撞。

    北院參酌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及覆議會的意見,認定邵男未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確有過失。至於機車騎士雖然超速行駛,也有過失,但雙方過失責任的輕重,主要是用來酌定民事損害賠償責任,並不影響邵男刑事責任的成立,因此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

    高院9/1二審宣判,雖然撤銷原判決,但仍認定邵男有過失,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定讞。

    除了這起車禍案件以外,邵男十多年來也涉及不少交通違規,曾紅燈左轉、違規臨停被民眾檢舉挨罰。他之前也因為開車擦撞機車、害騎士受傷而挨告,一審原判無罪,二審逆轉改判拘役20天,他上訴三審被駁回確定又提起再審,仍被打臉。邵男自覺司法對他不公,選擇衝撞北檢、北院大門,如今又被移送偵辦,恐怕要再吃上刑責。

    北檢、北院大門被邵男撞到碎裂。侯柏青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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