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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疫苗採購設「密件」必要性 薛瑞元:研議部分適度解密保存

    2023-03-02 15:55 / 作者 林昕慧

    監察院昨(3/1)發布疫苗採購調查報告,提到行政院應督促衛福部應檢討目前將相關簽稿文書之機密等級設定「密」等的必要性,適當開放予各界檢視,保障人民知的權利。對此,衛福部長薛瑞元今(3/2)表示,等收到監察院的調查報告後,衛福部會適度檢討有哪些不涉及合約保密協定的部分,研議以解開密件的方式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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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瑞元今到立法院接受備詢,會前接受媒體聯訪表示,適度檢討解開疫苗採購的密件。廖瑞祥攝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初審「社會福利基本法」草案,薛瑞元在進入會議室前接受媒體訪問。



    針對監察院提到衛福部將新冠疫苗相關採購文書設定為「密」的必要性,薛瑞元說明,第一部分是合約內所約定的保密期限,例如5年、7年、10年,這部分是合約規定,時間到了才能解密。



    薛瑞元進一步指出,第二部分是指「公文處理流程」部分,設定30年保存期限,在保存期限之內以「密件」方式做傳遞與保存方式。



    薛瑞元表示,若收到監察院調查報告,衛福部會檢視相關建議做檢討,看看有哪些不涉及合約保密協定的部分,將研議是否適宜以解開密件的方式保存。



    對於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國際間僅有10國承認高端疫苗,主因應是未有傳統第三期臨床試驗結果證明其療效。對此,薛瑞元指出,高端疫苗的第三期試驗是世界衛生組織(WHO)贊助支持進行的,數據資料都在WHO那邊,目前都還沒有公布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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