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獲警界楷模殊榮的前仁武警分局陳姓員警涉嫌圖利廠商遭判刑。資料照。施書瑜攝
曾獲警界楷模表揚的陳姓前員警,被控任職仁武分局期間,利用吊扣、吊銷牌照制度差異,協助租車及代辦業者讓遭扣牌車輛提前重新領牌上路,涉圖利業者逾738萬元。一審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判刑4年2月、褫奪公權4年,陳男以上訴主張量刑過重,高雄高分院認定原判無違誤,駁回上訴。
曾獲警界楷模表揚的陳姓前員警,被控任職高雄市警察局仁武分局期間,與租車、代辦業者合作,利用車輛牌照管理制度差異,協助遭吊扣牌照車輛提前重新申領牌照,讓業者取得利益逾738萬元。
判決指出,陳男於2021年11月至2022年3月間,協助租車業者及車主透過「吊牌」方式,讓原須等待吊扣期滿的車輛提前恢復使用。檢方認定,期間共協助14輛租賃車及9名車主重新領牌,相關利益合計約738萬元。
一審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4年2月、褫奪公權4年。陳男不服上訴,主張曾因執勤事故造成身心狀況受影響,且未取得私利,請求減刑及宣告緩刑。
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為,陳男熟悉警察勤務及交通法規,相關資料也顯示其具備辨識違法行為能力,難認身心狀況影響犯罪責任。法院指出,陳男身為執法人員,卻利用職務協助他人取得不法利益,一審量刑已予減輕,並無過重,二審認定上訴無理由,駁回陳男上訴,維持原判,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