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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本蓄意殺人」酒駕男撞死17歲少年收押 嬤淚:孫打工每月拿1萬幫養家

    2026-07-28 07:51 / 作者 即時中心
    2026年7月26日晚間,雲林縣一名17歲少年騎單車遭撞擊身亡。讀者提供
    雲林縣虎尾鎮文科路與芒果大道路口26日晚間發生死亡車禍,死者是一名年僅17歲高中生。肇事的43歲陳男開轎車從後方追撞致死,陳男是酒駕累犯且無照駕駛,檢察官複訊後聲押禁見獲准。

    「根本是蓄意殺害!」高中生的母親痛斥陳男的不是,表示陳男在車禍發生時沒有急救或報警。高中生的阿嬤哭著說:「孫子在一家牛排館打工,每個月賺2萬元,會拿1萬元給媽媽貼補家用,真的很乖」,孫子26日晚上下班後回家,騎腳踏車出去散心,沒想到遇到死劫。

    這起死亡車禍發發生在26日晚間21時50分,少年騎腳踏車在雲林縣虎尾鎮文科路與芒果大道路口遭陳男駕駛轎車撞擊,少年遭撞擊後,遭拖行約200公尺遠。虎尾分局警方獲報到場,於案發2小時內逮捕肇事逃逸的陳男,經檢測,其呼氣酒精濃度為 0.10 MG/L。

    肇事陳男子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其涉犯刑法第171條第1項未指定犯人誣告、同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2款、第2項前段之酒駕致人於死、同法第185條之4第1項後段肇事致人死亡逃逸、同法第276條過失致死等罪嫌重大,且審酌其事故後有拔除車牌棄置之滅證行為、謊稱車輛遭竊及相關證人未到案等情,恐有逃亡、滅證及勾串證人之虞,認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向雲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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