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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押禁見原因揭曉!泰山前現任總經理串證對話曝光 2人還互推責任

    2026-07-26 09:31 / 作者 駱肇樑
    泰山企業前後任總經理涉嫌滅證串供、推諉責任,結果雙雙被裁定羈押禁見。翻攝自泰山官網
    中聯油脂致癌油事件持續延燒,台中地檢署擴大追查後,聲請羈押泰山前總經理沈怡君、現任總經理蔡國樑,台中地院昨日(7/25)開庭訊問後,認定兩人涉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嫌疑重大,具高度串供、滅證風險,裁定2人羈押禁見。

    台中地檢署24日指揮檢調展開第三波搜索,並帶回沈怡君、蔡國樑、泰山公司江姓法務、福懋公司譚姓經理、孫姓襄理等5人,福壽公司的李姓課長、謝姓員工和泰山公司的張姓廠長等3人也一併被傳喚到案,另還有2名泰山公司員工以「證人」身分接受訊問。

    檢方訊後認為,沈怡君、蔡國樑及張姓廠長涉嫌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罪,犯罪嫌疑重大,其中沈、蔡2人疑有串證、滅證及偽造證據風險,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張姓廠長則獲500萬元交保,其餘涉案人員均訊後請回。

    台中地院法官指出,依卷證資料足認沈怡君、蔡國樑涉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罪嫌,犯罪嫌疑重大,雖未認定他們有逃亡疑慮,但2人在職務交接及案發前後說法互有矛盾、推諉,也有串證可能,且根據通訊軟體對話紀錄及截圖內容,已有相關人員刪除訊息、移除相簿截圖等疑似滅證情形,加上本案搜索取得物證後,發覺尚有其他重要證人或共犯未到案,考量偵查處於動態階段,有事實足認被告2人有串供滅證之虞。

    審酌涉案企業規模巨大、員工眾多,且事關廣大民眾食安及消費權益,影響社會公共利益甚鉅,經權衡司法權有效行使與被告人身自由,認為對被告2人羈押處分必要且符合比例原則,無法以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手段替代,因此裁定羈押被告2人,並禁止接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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