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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囚為尋妻溺殺2人!他辯「只是壓一下」提再審吞敗 挑戰釋憲「阻槍決」下場曝

    2026-07-24 11:23 / 作者 侯柏青
    三峽雙屍案真凶、死囚沈文賓提憲法訴訟想逃死,大法官打臉駁回。資料照。李政龍攝
    男子沈文賓為找回離家妻子,2012年夥同胞弟沈文夏綁架大舅子的女友潘女及友人呂男,將兩人「壓臉入水」溺死再棄屍三峽恩主公醫院停車場,2020年3月被判死刑定讞。憲法法庭限縮死刑判決出爐後,他去(2025)年向高院聲請再審被駁回,再接再厲挑戰釋憲及暫時處分。憲法法庭打臉裁定駁回。

    檢方查出,時年37歲的沈文賓家暴張姓妻子,張女2011年底逃家,沈男於2012年間跑到大舅子在宜蘭經營的檳榔攤尋妻,多次透過大舅子及其女友潘女找妻子回家,但張女始終拒絕返家。沈文賓因父親去世,希望妻子前往祭拜不成,竟想綁架潘女逼她幫忙找妻子。

    沈文賓帶著同父異母的胞弟沈文夏到檳榔攤綁人,無辜的呂姓男子剛好在場,潘女哭喊「阿賓你不要這樣子、張女沒有在這邊、抽屜有錢、你要就拿去、這裡有攝影機」等語,但沈文賓冷血將兩人全綁回桃園。

    沈文賓發現兩人都不願吐露張女下落,向沈文夏說「要去給他們處理一下」,由沈文夏負責看管,他先後將潘女和呂男丟到灌溉用水溝,強行將兩人的臉壓到水裡溺死,再載往三峽恩主公醫院停車場棄屍。歷審法院6度判死,最高法院進行「生死辯」後,認為沈文賓沒有教化可能性,判死刑定讞。沈文夏則涉犯幫助殺人被判19年定讞。

    沈文賓去年向高院聲請再審、停止執行,開庭時頻吐金句,聲稱沒有殺人犯意,強調當年把潘女的臉壓進水裡時「沒注意」,還說潘女「只是兩三分鐘沒動」,他正轉頭看後方的弟弟沈文夏,沒想到潘女會死。法官痛罵「潘女又不是水行俠,有正常人可以在水裡兩三分鐘沒呼吸嗎?難道她是奧運選手嗎?」高院認為沒有新事實新證據,駁回聲請,沈文賓向最高法院提抗告也被打臉確定。

    他為了「逃死」訴訟花招百出,不但聲請閱覽評議簿,還打行政官司要求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另向憲法法庭聲請裁判法規範憲法審查暨補充判決以暫時處分。

    憲法法庭當年為死刑釋憲案作出宣判,死囚紛拿判決挑戰再審、釋憲。資料照。陳品佑攝

    他向憲法法庭主張,最高法院的駁回再審裁定,導致他可能隨時執行死刑,適用的《刑事訴訟法》規定,沒有考慮到死刑判決的特別嚴重性,違反比例原則、罪刑相當原則及正當法律程序,已經侵害他的生命權、訴訟權。他認為憲判字出爐後,除了應該由檢察總長依職權或經聲請人請求提非常上訴以外,也應該讓聲請人能依照憲法判決提出新的事實、證據等,向管轄法院聲請再審,不能僅限於憲法法庭判決指名的救濟方法,因此要求補充憲法判決。但挑戰再度失敗。

    憲法法庭認為,他的聲請只是爭執最高法院的終局確定裁定見解,沒有具體敘明他的《憲法》權利受到何種侵害,以及終局裁定和規定哪裡牴觸憲法。而他聲請補充判決,也是他的一己主觀已見,不符合聲請補充判決要見。而且該份憲判字並沒有脫漏,沒有補充判決的問題,他的聲請不合法。

    憲法法庭認定,沈文賓的聲請和《憲法訴訟法》規定要件不合,一致決裁定不受理,暫時處分因此失去依據,一併駁回。本案由憲法法庭第二審查庭作成,審判長為呂太郎及大法官蔡宗珍、朱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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