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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旬婦悶死癱兒!發監前收特赦書「讓小孩知媽媽沒罪」:可以放心了

    2026-02-12 17:15 / 作者 侯柏青
    悶死癱兒的8旬劉婦一審判2年半,日前撤回上訴定讞,如今獲特赦。資料照。侯柏青攝。
    八旬婦人林劉龍子長期照顧腦性麻痺兒50多年,因不堪照護壓力,用1萬元紅包塞嘴悶死癱兒,一審法官判2年半,但在判決書中喊話總統特赦。台北地檢署表示,林劉龍子於今年1/16自行撤回上訴,北檢於1/26收受確定判決,但尚未執行。檢方證實,總統頒布特赦令後,北檢執行科主任檢察官梁光宗今天下午4點已親自將特赦證明書送達給當事人簽收,未來確定不會發監執行。

    梁光宗今天親自送特赦證明給林劉龍子,林劉接受其他媒體訪問表示,感謝總統賴清德,「讓孩子知道媽媽沒罪了,可以放心了」,委任律師杜俊謙接受媒體訪問時則表示,老太太被迫弒子的悲傷仍在,而家屬則欣慰媽媽不用受到牢獄之災;他喊話盼政府、社會更關注長照政策,以避免下一個類似案件發生。

    北檢也解釋全案經過,表示一審在2025年5月27日判處林劉龍子2年6月有期徒刑,僅林劉龍子上訴二審,檢方未提。二審簽分「114年度上訴字第4312號」審理,今(2026)年1/26林劉龍子撤回上訴,全案確定。

    北檢表示,執行科於1/26收受全卷,並於翌(1/27)日簽分執行案件,尚未發監執行。

    檢方指出,總統賴清德頒布特赦令後,法務部在今(12)日下午3點,派員將特赦證明書送達北檢,本署立即由主任檢察官梁光宗在下午4點將特赦證明書送達受赦免人林劉龍子簽收。

    檢方強調,本署後續將依據總統特赦令及《赦免法》第3條前段之規定,免除受赦免人林劉龍子刑之執行,不予發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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